,关于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通知营政办发.2013、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 现就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制度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的根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将水土保持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确定每年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任务、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定期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纠正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有效保持水土、保护生态.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论是山区,丘陵区、或是平原区等、凡破坏原地貌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单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根据审批权限报市,县,区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跨市或者破坏土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含本数、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跨市.县.区或者破坏土地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含本数,以及无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区域内项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市,县,区境内破坏土地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由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产建设单位方可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生产建设项目不具备批准合格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类型 报告书、报告表,应与环评报告类型,书、表,相对应,通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严格实施 最大限度地使生态环境免遭或少遭破坏 使水土流失乃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三.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实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门 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执行落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水土保持工作,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四,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后续监督 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一经批准,就必须严格执行 生产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后续工作、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 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时,应当报请批准其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五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土保持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水土保持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管理。监督.执法和服务工作,保证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落实到位。保证我市经济社会沿着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稳步前进、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