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通知营政办发,2013。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的根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水土保持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确定每年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任务,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定期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纠正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有效保持水土,保护生态,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 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论是山区,丘陵区,或是平原区等.凡破坏原地貌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根据审批权限报市。县 区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跨市或者破坏土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含本数。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跨市。县 区或者破坏土地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含本数.以及无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区域内项目 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 市.县.区境内破坏土地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由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产建设单位方可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生产建设项目不具备批准合格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类型 报告书,报告表 应与环评报告类型。书、表 相对应、通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严格实施、最大限度地使生态环境免遭或少遭破坏、使水土流失乃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三.落实责任 齐抓共管,确保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实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执行落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水土保持工作 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 四.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后续监督、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一经批准。就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后续工作、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时、应当报请批准其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土保持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水土保持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 管理,监督.执法和服务工作.保证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落实到位、保证我市经济社会沿着健康 可持续发展轨道稳步前进,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