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通知营政办发,2013,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的根本 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将水土保持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要确定每年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任务 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的规定,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方案制度 定期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纠正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制度 有效保持水土、保护生态.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制度 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论是山区、丘陵区,或是平原区等 凡破坏原地貌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所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根据审批权限报市。县。区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跨市或者破坏土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的,含本数,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跨市。县,区或者破坏土地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 含本数,以及无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区域内项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市.县,区境内破坏土地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由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产建设单位方可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生产建设项目不具备批准合格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类型 报告书.报告表 应与环评报告类型 书,表。相对应 通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的严格实施、最大限度地使生态环境免遭或少遭破坏,使水土流失乃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三、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确保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实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制度执行落实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的水土保持工作、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四 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后续监督.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 水土保持方案一经批准,就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后续工作,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时.应当报请批准其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五,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水土保持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水土保持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管理 监督 执法和服务工作。保证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落实到位 保证我市经济社会沿着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稳步前进,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