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 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云发.2015,9号 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发挥节能降耗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支撑和抓手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大决策部署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处理好资源节约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综合运用市场。法律.经济.标准等手段,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全面加强各领域节能降耗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目标任务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二.主要目标,1、节能,双控.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297万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长3.5 左右 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4.左右 2、资源综合利用 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5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60立方米。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产量比重提高到80 二,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三,工业领域.全面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支持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以下简称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全面实施能效 领跑者 行动。逐年发布主要工业产品能效.领跑者、全面推进能效对标达标活动、逐步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和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能源计量,统计管理体系、推进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开展节能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工业能量系统优化,区域能源优化、锅炉。窑炉,节能综合改造.电机系统及变压器能效提升、机电设备再制造、清洁能源替代,互联网.节能.工程 到2020年。完成节能项目投资90亿元,实现节能量200万吨标准煤。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质监局 统计局等部门配合 四,建筑领域、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严格执行我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信息告知性备案制度.进一步提高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力度、适时修编节能设计标准,发布实施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建立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体系。狠抓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大力发展低能耗建筑,合理规划建筑布局、精心优化建筑设计,推广应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被动式节能技术 探索建立温和地区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完成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成4个建筑能耗数据中心建设,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实现稳定的数据传输,进一步扩大能耗统计范围、提高统计数据准确性 启动实施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完成不少于200栋终端楼宇的能耗在线监测.以能耗数据为基础、以节能降耗为目标.制定分类型的建筑能耗限额体系。并适时制定超定额加价制度、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居住建筑节能宜居改造工程、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能效交易,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等市场机制,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在城市老旧小区开展以节能改造为重点、以助老设施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其他改造为补充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探索建立可复制 可推广的运作模式和组织机制 全面执行能效测评制度.充分发挥告知性备案系统功效.严格执行全能耗能效测评制度、未进行能效测评或能效测评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审查备案,通过实施能效测评制度 不断优化建筑设计方案。全面提升节能设计水平 引导采取综合节能措施。切实降低建筑实际能耗.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结合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和利用条件 编制可再生能源应用专项规划,城镇新建住宅建筑和酒店,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要进一步加大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力度,农房建设要按照民居通用图要求.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无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 要推广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技术,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强化绿色建筑标识引领作用。加大评价标识推进力度,强化对绿色建筑高星级设计标识和运行标识的引导。加强对标识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管理.加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力度、确定一批省级重点城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所有新建建筑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将绿色建筑标准纳入设计 审查.施工、验收。运营等全寿命周期、建立闭合管理体系 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广钢结构,新型玻璃和节能门窗,革新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升级陶瓷和化学建材消费。组织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构建绿色建材信息平台.不断推进绿色建材应用范围,选择典型城市和工程项目,开展绿色建材试点示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配合。五,交通运输领域.继续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推广应用以现代信息网络为基础的绿色智能交通系统,逐步提高运输系统效率、构建合理公交线网.发挥公交运能优势.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缓解城市道路拥堵。减少能源浪费,在公路,桥梁 隧道及沿线设施中应用LED。风光互补等节能照明技术、推广应用隧道智能通风控制技术.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普及应用,加快公路建.管。养.运各环节清洁能源与新能源开发应用,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和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加强配套充电,加气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能源应用与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到202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4。5、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5。5,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六,商业领域。组织实施宾馆 饭店和大型商场等能耗调查、开展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节能改造。鼓励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参与商贸行业节能改造项目。积极采用先进节电、节水技术,鼓励使用高效照明灯具.节能空调。智能控制系统等节能设备,组织实施厨房燃气节能,洗涤用水节约等改造工程.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使用.引导顾客实行绿色消费。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深化,绿色饭店,绿色商场.绿色旅游,等创建活动,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到2020年.全省国家级。绿色饭店、数量达到180家、绿色商场,数量达到5个.省商务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七 农业和农村.改变和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提升用能方式 加大.以电代煤。柴,以气代煤。柴,节能技术产品的推广和利用 继续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省柴节煤炉灶等节能家用设备、努力扩大太阳能烘干和光伏发电设备在农产品加工中的运用、开展农村户用沼气病池修复工程,进一步稳定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量.提高使用率。加强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养殖区域内生态状况和环境质量。加强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建设 到2020年。力争使全省90。的规模化养殖场建成具有粪污处理和能源化利用功能的沼气工程,利用农业有机废弃物试点建设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 择优发展农作物秸秆和林业加工废弃物固化成型、机制炭生产和生物发酵技术、到2020年。力争全省秸秆利用率达到85。以上、继续实施农网改造,减少用电线损.降低农业用电成本 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具。降低燃油消耗。省农业厅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 能源局等部门配合 八.公共机构,完善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国家标准 加快出台能源审计、监督考核和能耗定额等制度标准。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定额管理 制定能耗定额管理实施指导意见和完善建立能耗定额财政支付机制.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实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快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公示制度、增强公共机构节能意识.有效落实节能措施,逐步淘汰高能耗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 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公共机构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节地节水、节能计量统计基础。试点示范,管理能力提升等六大节能工程和以国家机关,医院.学校为重点广泛开展绿色建筑 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食堂,绿色信息,绿色文化等六大绿色行动 到2020年 创建150个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择优推荐100个公共机构参加国家创建及评审。优中评选25个省级公共机构能效 领跑者,创建10个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县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以2015年为基数,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等部门配合,三,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九、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发挥节能、减排.土地等指标的综合约束效应,进一步提高能效指标和资源消耗指标的行业准入门槛,依法严格实行节能评估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严把高耗能项目源头关,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实行区域能评限批,对能源消耗指标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切实有效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科学承接产业转移。将资源承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依据.防止落后生产能力转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部门负责 十,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制定煤炭消费减量化方案、减少散煤使用,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发挥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作用 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发电调度机制,尽可能减少弃水。弃风 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天然气利用,支持重点地区,园区,企业的燃煤。燃油工业锅炉置换为燃气锅炉 促进工业大用户利用天然气 在天然气通达的重点地区特别是州,市城市建成区新建 改扩建的非发电业项目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全面推进在用民用锅炉煤改气,油改气.积极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在工业领域应用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0、左右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能源局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煤炭工业局等部门配合 十一、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建立落实企业承担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扎实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退出.逐步建立我省主要产业节能、环保,安全及质量等标准体系 及时制定和修订有关重要标准及产业政策、强化标准执行和政策落实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日常执法和协同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完善限制落后和过剩产能生产,激励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促进落后和过剩产能改造升级等配套政策措施,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和执行情况督查,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引导和推动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境保护厅,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配合。十二.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落实、中国制造2025。制定、云南省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绿色监管模式,创建绿色制造试点。大力实施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及示范推广。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示范应用、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应用、绿色制造体系构建等重点工程.推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制造服务平台 积极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程,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到2020年 建成5个绿色园区,25个绿色工厂、认定50种绿色产品 加大支持力度,加快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配合、四,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十三、深化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大宗废物利用 推进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和工业.三废 综合利用,重点推进尾矿。磷石膏 冶炼渣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推进磷石膏资源化利用为核心,促进磷石膏制酸中试生产线建设.拓宽磷石膏资源化利用领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等部门配合,十四,加强工业节水、抓好标准贯彻工作,力促电力.钢铁,造纸 化工、食品发酵,建材 有色等重点行业用水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新工艺 技术和装备。加快淘汰高耗水工艺 技术和装备.认真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不断加强节水型企业建设。培育一批工业节水标杆企业和开展水效 领跑者,引领行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等部门配合,十五 深入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突出抓好省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逐步实现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能源梯级利用 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 探索建立促进资源高效利用考核指标体系 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工业产品生态 绿色 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总结推广示范企业推进模式和成功经验 引导工业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等部门配合。十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清洁生产 重点对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企业.涉汞涉铅企业以及九大高原湖泊、牛栏江,沘江流域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启动对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标准 构成高耗能的行业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 全面推进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发布 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公布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名单,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积极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方案、积极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加强清洁生产专家库建设 加强清洁生产咨询机构等级证书评定和监督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等部门配合,十七。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全面落实、禁实,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限粘,禁止生产和限制使用粘土制品 政策 结合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等,积极开展新型墙材在乡镇和农村的推广应用.加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肃专项基金征管纪律.进一步提高基金征收率,对未征收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州 市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实施问责,培育一批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行业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新型墙材企业积极转型 走制品化。板材化。集成化 部品化发展道路,积极发展各类建筑部品,寻求与开发商和建筑企业合作.参与产业链分工。不断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配合,五.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十八,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建立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修订完善。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云南省节能监察办法。云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云南省节能奖励办法.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健全节能指标计量 统计,监测 考核、奖励等管理办法 进一步理顺和强化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审查.依法开展约束性指标管理,适时修订我省清洁生产有关管理办法。编制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指南.深入推进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工业行业取水定额,围绕建筑、交通 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制定一批节能地方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质监局,统计局.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十九.加强能力建设、各州。市、县,区要切实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尽快落实节能监察机构.编制和人员,建立健全节能执法队伍.要加强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基础工作建设,保障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执法设备 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专业培训、打造一批业务精湛。素质过硬的执法团队、提升监管能力,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法制办等部门配合 二十,加强节能执法监察工作,加强节能监察机制建设,开展单位部门联合执法 实行工业、建筑.交通.商务及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监察全覆盖.完善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集中开展项目能评,淘汰落后产能 能源计量 能效标识和限额标准专项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设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质监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配合,六.加大工作支持力度。二十一 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省直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统筹既有预算资金 保障节能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绿色示范创建等领域的投入、做好财政资金支持用能设备改造提升、节能产品推广和能效.领跑者,等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设立节能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积极运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 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助力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开展节能资金支持节能技改项目融资业务 有效提升节能技改投资项目融资能力,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二十二,强化税收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家对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等部门配合。二十三 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建立节能重点项目信贷推荐工作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上市或进入、新三板。挂牌交易。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债券。股权基金等方式投资节能环保企业,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进行产业整合,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探索节能产业投资基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及贷款担保。省金融办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监局,云南证监局,云南保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二十四。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调节机制。健全落实节能量交易机制,适时扩大节能量交易试点范围,开展地区间,企业间节能量交易。积极参与全国节能量交易工作 用活用好节能量交易制度,努力争取最大限度 最优结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用能需求 逐步推行用能分配差别化政策 制定用能优先行业、企业名单,优先保障能源经济效益高的行业和能源利用效率高的企业用能,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统计局。能源局、物价局等部门配合,二十五。提升节能服务能力。加大节能服务公司扶持力度。发展壮大一批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咨询机构.培育节能装备产业集群 建立节能技改项目供求信息发布平台 引导节能服务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等方式积极参与企业节能项目建设.支持节能中介机构开展节能诊断。节能审计 节能融资等节能服务工作 有序开展节能服务行业信用评价公示制度、跟踪节能服务公司项目效果.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规范提升节能服务市场秩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省工商局等部门配合,七。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二十六,明确责任目标。将全省单位GDP能耗降低率。能源消费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州、市,签订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状 各州,市要将有关指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 重点企业,单位,责任、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统计局.能源局.各州 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配合,二十七。加强统计监测,建立适应绿色发展新要求的能源资源统计制度、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资源消耗及综合利用 用水等指标统计监测制度.加强煤炭.电力。油气等能源生产,流通环节统计核算。建立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统计核算制度 进一步完善工业能耗逐月统计监测,全社会能耗逐季统计核算机制 加强数据分析。提高能源资源指标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及时性和指导性,省统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水利厅,能源局,煤炭工业局,云南电网公司等部门和单位配合.二十八,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用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 行动.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节水预警调控方案、加强形势。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分析有关指标运行变化情况,适时采取有效调控措施和手段,限制煤炭消费 鼓励水电 天然气,生物质能消费,限制高耗能。高耗水、低产出企业生产.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水利厅、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 统计局,煤炭工业局等部门配合。二十九.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云南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评价 考核结果要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加强日常和专项督促检查 确保各年度和 十三五.各项指标如期完成,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资源节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地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资源节约专项行动计划或工作方案 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企业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部门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收集行业信息。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执法检查和行业统计等工作,为企业 单位和个人用户做好咨询服务.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八.进一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十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通过微信 微博等新媒体 搭建节能宣传公共平台 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专场大型户外节能宣传等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的积极性 开展中小学。高校节能知识教育和节能实践体验活动。继续开展能源管理师教育,推行在线教育与现场教育结合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牵头,省教育厅 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配合,三十一,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将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带头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树立节约意识,践行节约行动.为全社会节能作好表率示范。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云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