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落实、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的通知、鞍政办发 2013,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布的、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定 的颁布施行。对全面构筑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壮大我市消防力量。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责任,及时解决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定,落到实处、二,抓好关键环节,一,落实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各地区要按照 规定,要求 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组建专职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的规划选址,建设标准,装备标准和人员配备,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执行.到2015年底,全市新建专职消防队达到7个.二,落实专职消防队人员招收数量。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统一制定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人员。并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鞍政发,2013,9号,要求。逐年落实征召任务,到2015年底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448人,政府专职消防队文职人员达到81人,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制定本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薪资和相应补贴、并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本地区年度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四 落实社保待遇。各地区要按规定保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享受灭火救援出勤补助等待遇 五,落实激励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据、规定。的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用工形式.激发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要设置更加合理 科学的工龄工资。建立健全工龄工资增长机制,要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员的探亲休假时间。制定专职消防队员日常休假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每年以政府责任书的形式下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指标。企事业单位要按照 规定。要求逐步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指标、不得擅自改变和降低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对,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目的 深远影响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的知晓度,五,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建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促进机制 信息反馈机制 督促检查机制和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同时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规定,实施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