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的通知,鞍政办发,2013.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布的.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以下简称 规定,已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定、的颁布施行。对全面构筑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壮大我市消防力量。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各地区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时解决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二.抓好关键环节,一 落实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各地区要按照 规定、要求.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组建专职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的规划选址,建设标准。装备标准和人员配备.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执行、到2015年底 全市新建专职消防队达到7个.二。落实专职消防队人员招收数量、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统一制定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人员 并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鞍政发,2013 9号,要求,逐年落实征召任务 到2015年底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448人.政府专职消防队文职人员达到81人.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制定本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薪资和相应补贴。并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本地区年度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四.落实社保待遇,各地区要按规定保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享受灭火救援出勤补助等待遇、五 落实激励措施。各地区 各部门要依据、规定、的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用工形式 激发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要设置更加合理,科学的工龄工资 建立健全工龄工资增长机制,要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员的探亲休假时间.制定专职消防队员日常休假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每年以政府责任书的形式下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指标.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逐步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指标,不得擅自改变和降低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对、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目的。深远影响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的知晓度,五.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建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促进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和工作目标责任机制 同时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将.规定、实施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