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的通知,鞍政办发。2013。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布的.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以下简称 规定.已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规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定 的颁布施行。对全面构筑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壮大我市消防力量。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时解决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确保。规定、落到实处,二、抓好关键环节 一.落实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各地区要按照,规定,要求 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组建专职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的规划选址.建设标准 装备标准和人员配备,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11,执行,到2015年底 全市新建专职消防队达到7个、二。落实专职消防队人员招收数量,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 要求。统一制定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人员.并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鞍政发。2013、9号 要求,逐年落实征召任务 到2015年底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448人 政府专职消防队文职人员达到81人,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制定本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薪资和相应补贴,并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本地区年度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四,落实社保待遇。各地区要按规定保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享受灭火救援出勤补助等待遇.五.落实激励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依据 规定,的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用工形式.激发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要设置更加合理 科学的工龄工资.建立健全工龄工资增长机制,要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员的探亲休假时间 制定专职消防队员日常休假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每年以政府责任书的形式下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指标、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逐步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指标,不得擅自改变和降低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 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对。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目的 深远影响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的知晓度、五,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建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促进机制 信息反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和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同时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规定.实施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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