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的通知,鞍政办发。2013。55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布的 辽宁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80号,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好,规定。经市政府同意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规定、的颁布施行 对全面构筑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壮大我市消防力量.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时解决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规定。落到实处.二,抓好关键环节.一。落实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各地区要按照,规定.要求 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组建专职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的规划选址、建设标准、装备标准和人员配备。应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执行,到2015年底、全市新建专职消防队达到7个 二。落实专职消防队人员招收数量 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统一制定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人员,并实行劳动合同制 按照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鞍政发,2013,9号,要求。逐年落实征召任务,到2015年底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448人.政府专职消防队文职人员达到81人.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制定本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薪资和相应补贴。并把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本地区年度财政预算。为专职消防队伍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四,落实社保待遇.各地区要按规定保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享受灭火救援出勤补助等待遇.五,落实激励措施、各地区 各部门要依据,规定,的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用工形式,激发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要设置更加合理 科学的工龄工资,建立健全工龄工资增长机制,要切实保障专职消防队员的探亲休假时间,制定专职消防队员日常休假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每年以政府责任书的形式下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指标,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 要求逐步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指标,不得擅自改变和降低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四。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对,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目的,深远影响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提高社会的知晓度.五,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建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促进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和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同时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规定、实施情况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