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均需执行本规定.第三条.各县局 区、开发区 东洲区,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工程进行规划核实 市规划局负责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指导及监督检查.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内容和批准图纸为依据,第五条。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一、建设工程已按审批要求完成各项建设工作。二、规划许可审批要求拆除的各类建 构筑物及因建设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 施工场地已清理完毕。第六条,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应报送下列相关材料。一。辽宁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详见附件1、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及附图各一份、三、经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平.立 剖面图.综合管网规划图各一份.蓝图原件。四。建设工程放线,验线记录复印件各一份,五。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和竣工测量图。原件各一份 六,执法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执法管理核实报告.原件一份 七、其他规定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内容。一.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内容.1,建筑物使用性质。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应配建的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2,总平面位置、退线距离、包括规划道路红线。绿化控制线等,建筑间距.退让用地界限.出入口设置等、3,层数,栋数,总高度,机动车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4,建筑立面形式,色彩效果,建筑饰面材质等、5,其它规定内容。二,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内容、1。中心线位置、2,管线尺寸及电缆孔数,3,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4.其他规定内容,三,道路,桥梁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内容1 中心线位置 2。横断面布置、3.道路工程结构,4。路面标高及桥梁净空高度,5,其他规定内容,第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程序、一.建设单位须填写、辽宁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二,县。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受理后。应当由两名以上规划管理人员及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人员一起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核实、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后,凡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要求,核发 辽宁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2,第九条,凡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及其附图要求的建设工程、核实检查人员应以书面方式提出整改意见,并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对影响城市规划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并整改.对整改合格的。重新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对不符合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工程.不得进行规划核实。第十条.规划核实不合格未能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备案.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房屋产权证。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负责编制。一,建.构 筑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应当包括规划验收竣工图和测量成果表 且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城市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2.竣工图应当采用1、500或1,1000比例尺并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进行测绘。竣工图中应当标示建设用地范围、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绿地工程及道路工程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四至界限、退线距离.包括规划道路中心线,道路红线.绿化控制线等 建筑间距 退界距离,出入口设置等实地平面布局等 3,测量成果表中应当注明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名称 每栋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阳台和阁楼面积、设备间等面积、长度和宽度,建筑高度、房屋层数。基地内的总建筑面积,绿化面积、道路面积、开放空间面积,停车泊位等,注 建筑面积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要求核算,层数依据.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要求核定,二,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应当包括综合管线平面图、纵断图、并标明中心线位置。管径尺寸,埋设深度及相邻管线及建筑物的间距等有关技术参数,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各项技术指标使用,按国家和省 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