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均需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各县局 区、开发区.东洲区、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工程进行规划核实,市规划局负责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指导及监督检查、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批准图纸为依据 第五条。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一、建设工程已按审批要求完成各项建设工作,二,规划许可审批要求拆除的各类建 构筑物及因建设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已清理完毕。第六条,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应报送下列相关材料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详见附件1,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复印件及附图各一份,三,经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平 立、剖面图,综合管网规划图各一份。蓝图原件.四,建设工程放线、验线记录复印件各一份、五.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和竣工测量图,原件各一份,六.执法局出具的 建设工程执法管理核实报告、原件一份 七。其他规定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内容、一,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内容.1.建筑物使用性质 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应配建的基础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2,总平面位置、退线距离 包括规划道路红线、绿化控制线等,建筑间距。退让用地界限,出入口设置等,3.层数、栋数,总高度,机动车停车泊位等技术指标,4.建筑立面形式,色彩效果,建筑饰面材质等,5,其它规定内容。二,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内容、1。中心线位置、2,管线尺寸及电缆孔数,3。埋设深度及架空线架空高度,4、其他规定内容,三。道路。桥梁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内容1、中心线位置、2,横断面布置.3。道路工程结构,4 路面标高及桥梁净空高度、5.其他规定内容 第八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程序,一,建设单位须填写、辽宁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二。县 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受理后.应当由两名以上规划管理人员及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人员一起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核实 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后.凡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要求、核发 辽宁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2.第九条 凡不符合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要求的建设工程,核实检查人员应以书面方式提出整改意见,并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对影响城市规划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并整改,对整改合格的。重新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对不符合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工程,不得进行规划核实,第十条,规划核实不合格未能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房屋产权证。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由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负责编制 一,建。构,筑工程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应当包括规划验收竣工图和测量成果表。且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城市统一坐标和高程系统 2,竣工图应当采用1 500或1。1000比例尺并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进行测绘 竣工图中应当标示建设用地范围、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绿地工程及道路工程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四至界限,退线距离 包括规划道路中心线,道路红线、绿化控制线等,建筑间距,退界距离,出入口设置等实地平面布局等.3、测量成果表中应当注明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物名称 每栋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阳台和阁楼面积.设备间等面积 长度和宽度 建筑高度,房屋层数,基地内的总建筑面积 绿化面积.道路面积,开放空间面积、停车泊位等,注,建筑面积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要求核算、层数依据,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 要求核定,二 管线工程的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应当包括综合管线平面图、纵断图,并标明中心线位置。管径尺寸 埋设深度及相邻管线及建筑物的间距等有关技术参数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各项技术指标使用 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