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全市采矿权管理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7 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严格控制和规范采矿权管理.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破解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环境破坏,安全隐患等问题、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全省采矿权管理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7。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暂停采矿权短期延续登记。采矿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等有关规定,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登记申请但没有完成延续要件准备的。暂停有效期顺延3个月的采矿权延续登记。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下达限期补正通知书 限期补正通知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限期补正通知书抄报市国土资源局 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千山区矿管办要将采矿许可证逾期矿山企业名单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监管责任 二,严格管理采矿权新立,变更登记.为严格控制全市采矿权登记、下列两种情形,属于市级发证权限的 需由县级政府向市政府正式行文提出办理申请 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 依法划定矿区范围或颁发采矿许可证,一.饰面用石料.大理石.矿采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新立,二,方解石矿采矿权申请扩大矿区范围、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