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 规范全市采矿权管理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7.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严格控制和规范采矿权管理.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破解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环境破坏.安全隐患等问题,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全省采矿权管理的通知 辽政办发,2017。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采矿权短期延续登记 采矿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等有关规定、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 提出延续登记申请但没有完成延续要件准备的.暂停有效期顺延3个月的采矿权延续登记.由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下达限期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通知书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限期补正通知书抄报市国土资源局。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千山区矿管办要将采矿许可证逾期矿山企业名单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县级人民政府 管委会落实监管责任、二、严格管理采矿权新立 变更登记,为严格控制全市采矿权登记 下列两种情形,属于市级发证权限的、需由县级政府向市政府正式行文提出办理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依法划定矿区范围或颁发采矿许可证.一、饰面用石料.大理石、矿采矿权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新立、二。方解石矿采矿权申请扩大矿区范围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