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环境保护11 3 1,运送土方 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设备等、不得污染或损坏交通设施、11 3。2.应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各类废弃物.11。3。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和倾倒,应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临时存储设施、且存储中不得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 11。3。4、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存放 不可再利用的应及时清运.11,3,5。生活垃圾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应及时清运、11.3,6.土方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应小于1 5m 且不应扩散到厂区外,结构。安装 装饰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应小于0,5m.现场非作业区目测应无扬尘.11,3.7.现场噪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有关规定、在禁令时间内应停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11,3、8 应采取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措施,11.3。9、施工现场废水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11,3 10。基坑工程等降水时、应采取减少抽取地下水的措施 降排出的地下水宜进行有效利用.11、3、11,在缺水地区,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区或降排水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采取地下水回灌措施,11,3、12,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材料应分开储存、并应采取隔离措施、使用中应做好余料、渗漏液的收集和处理。11 3 13,施工过程中.土壤不得侵蚀,流失、11,3、14.石材,陶瓷等建筑材料应具有放射性检测报告。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11,3。15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绿色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GB、T.5090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