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环境保护11.3,1。运送土方 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设备等 不得污染或损坏交通设施、11,3,2,应回收有毒有害废弃物.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各类废弃物。11,3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废水不得随意排放和倾倒 应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临时存储设施。且存储中不得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11 3,4。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存放。不可再利用的应及时清运。11、3.5 生活垃圾应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应及时清运,11、3、6、土方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应小于1.5m、且不应扩散到厂区外,结构.安装 装饰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应小于0。5m,现场非作业区目测应无扬尘,11,3,7 现场噪声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的有关规定 在禁令时间内应停止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11。3。8 应采取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措施。11.3 9.施工现场废水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11,3、10.基坑工程等降水时,应采取减少抽取地下水的措施、降排出的地下水宜进行有效利用.11,3 11、在缺水地区,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区或降排水抽水量大于50万m3时、应采取地下水回灌措施.11.3。12,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材料应分开储存 并应采取隔离措施。使用中应做好余料。渗漏液的收集和处理。11。3.13。施工过程中 土壤不得侵蚀,流失。11.3.14、石材。陶瓷等建筑材料应具有放射性检测报告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11,3、15、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绿色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GB T.5090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