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政府投资城建交通项目基本建设规程.谯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政府投资城建交通项目基本建设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十一日,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 财政部 关于基本建设规程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规程,一,项目谋划阶段,每年7月底之前,市发展改革委受理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申请.并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投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于9月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二,项目建议书阶段。一 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应由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制、二 项目建议书报批,项目建议书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由项目单位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市发展改革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三、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办理以下手续.1。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2,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市国土资源局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3 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市环保局应在受理报审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受理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4 组建项目法人。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法人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并报市发改委备案,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组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实行代建制 代建单位应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如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实施期间的管理工作、三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一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制,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 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初审、初审后,由项目单位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市发展改革委应在受理报审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受理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已列入专项规划或市政府已确定实施、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项目建议书,三.申请办理项目设计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四 申请办理土地报批手续 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申报后,应及时将项目用地纳入征地计划并组卷上报.市国土局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办结土地报批手续。谯城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和项目用地移交工作。四,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一.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应由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勘察单位实施 二、方案设计,项目设计单位应按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完成后 项目单位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审批会审查设计方案。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提请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的项目。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对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单位应参与设计方案的审查。三 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设计方案批准后,设计单位应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概算、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调整初步设计、四,初步设计报批,初步设计文件及项目概算编制完成后 由项目单位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查批准,市发改委应在受理报审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受理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单位应参与初步设计评审 五,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一,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应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其深度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满足设备和材料的安装.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及建筑工程施工等要求,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施工图文件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到有资质的设计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并联审批,审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六、项目建设准备阶段 一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招标方式的确定,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 含100万元,以下的。2.采购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 单项采购金额在40万元,含40万元。以下的 3,采购咨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采购金额在30,含30万元,万元以下的。4、因项目技术复杂或对专有技术和专利权保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5。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和市政府交办的紧急采购事项 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由项目单位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市财政局 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共同确定 三 项目单位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施工招标,1 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单位.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2.发布招标公告。项目单位填写招标采购单 并由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来源渠道后,向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发布招标公告。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于受理当日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 批准后,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应立即发布招标公告 3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项目单位审查后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会应同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4,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发售招标文件,5、开标。6,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合同签订,公示结束当日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应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采购工程咨询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及重要材料。设备等货物类项目 其招标程序参照施工招标程序进行,监理招标可提前或与施工招标同步进行,四,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供应合同应及时向市工商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市工商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当日即时办结 五,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市场管理处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市场管理处应在受理之日即时办结,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 项目单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七.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一。项目报验 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施工文件组织工程定位、放线,完成项目定位放线后。项目单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验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投资管理,三、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 应按以下方式办理 1 项目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项目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变更图纸并签发设计变更文件,项目总监审核设计变更图纸、各方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单,承包单位负责实施设计变更,2.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由项目监理单位审查后。送项目单位审定,并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项目总监审核设计变更图纸。各方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单 承包单位负责实施设计变更 3、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因工程设计缺陷需要变更设计的,经项目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审查同意后交原工程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 项目总监审核设计变更图纸,各方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单、承包单位负责实施设计变更 4 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确需变更且单项变更价款在合同价款的10,以内 项目变更总价在概算内的 按照规定程序由项目法人确认。单项变更价款超出合同价款10,以上。项目变更总价款超出概算的重大变更,需按程序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八。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一、竣工初验 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竣工初验.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后10工作日内完成竣工初验.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二,竣工验收。项目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将工程验收通知单送达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经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意后、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15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工程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市发改,审计.财政 监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依照法律法规 需要专项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有关部门申请组织验收、对不同性质的工程可以分阶段或单项验收、三,竣工备案,项目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工作日内 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编报竣工决算,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提出竣工结算报告报监理初审 监理单位在10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初审工作并向项目单位提交初审报告 项目单位对监理单位提交的初审报告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在2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由项目单位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应在受理审计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审计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 经市审计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九,项目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本规程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