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政府投资城建交通项目基本建设规程。谯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政府投资城建交通项目基本建设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十一日.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 关于基本建设规程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规程,一,项目谋划阶段,每年7月底之前 市发展改革委受理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申请,并会同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投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于9月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市政府批准。二,项目建议书阶段,一。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应由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制,二 项目建议书报批,项目建议书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由项目单位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市发展改革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三,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办理以下手续.1,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2。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市国土资源局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3.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市环保局应在受理报审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受理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4 组建项目法人、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法人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并报市发改委备案、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组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实行代建制、代建单位应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如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实施期间的管理工作、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制、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初审 初审后、由项目单位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市发展改革委应在受理报审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受理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已列入专项规划或市政府已确定实施。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项目建议书,三 申请办理项目设计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申请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申报后,应及时将项目用地纳入征地计划并组卷上报.市国土局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办结土地报批手续.谯城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和项目用地移交工作,四。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一、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应由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勘察单位实施,二,方案设计,项目设计单位应按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项目单位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审批会审查设计方案,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提请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的项目。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对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单位应参与设计方案的审查 三,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设计方案批准后、设计单位应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概算。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调整初步设计,四,初步设计报批 初步设计文件及项目概算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查批准。市发改委应在受理报审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受理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实行代建制的项目 代建单位应参与初步设计评审 五。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一,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应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其深度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满足设备和材料的安装、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及建筑工程施工等要求。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施工图文件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到有资质的设计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并联审批,审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六。项目建设准备阶段、一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二 招标方式的确定。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2,采购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采购金额在40万元,含40万元.以下的,3 采购咨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采购金额在30,含30万元,万元以下的、4,因项目技术复杂或对专有技术和专利权保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和市政府交办的紧急采购事项,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由项目单位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共同确定、三.项目单位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施工招标。1 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单位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2。发布招标公告.项目单位填写招标采购单。并由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来源渠道后。向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发布招标公告,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于受理当日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批准后、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应立即发布招标公告 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项目单位审查后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会应同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4,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在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发售招标文件,5、开标。6 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7,合同签订,公示结束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应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采购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及重要材料,设备等货物类项目.其招标程序参照施工招标程序进行、监理招标可提前或与施工招标同步进行.四.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供应合同应及时向市工商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市工商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当日即时办结,五。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市场管理处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市场管理处应在受理之日即时办结,六,办理施工许可证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后,项目单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七,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一 项目报验、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施工文件组织工程定位,放线.完成项目定位放线后、项目单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验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及投资管理,三、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不得随意进行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以下方式办理、1,项目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项目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 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变更图纸并签发设计变更文件,项目总监审核设计变更图纸,各方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单、承包单位负责实施设计变更 2,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由项目监理单位审查后。送项目单位审定,并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项目总监审核设计变更图纸,各方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单 承包单位负责实施设计变更、3、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因工程设计缺陷需要变更设计的,经项目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审查同意后交原工程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项目总监审核设计变更图纸.各方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单.承包单位负责实施设计变更、4、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确需变更且单项变更价款在合同价款的10,以内,项目变更总价在概算内的,按照规定程序由项目法人确认。单项变更价款超出合同价款10,以上。项目变更总价款超出概算的重大变更 需按程序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八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一,竣工初验、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竣工初验、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后10工作日内完成竣工初验,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二,竣工验收、项目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将工程验收通知单送达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经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意后,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15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工程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市发改.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专项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有关部门申请组织验收 对不同性质的工程可以分阶段或单项验收。三,竣工备案、项目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工作日内、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对符合备案条件的 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编报竣工决算,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提出竣工结算报告报监理初审.监理单位在10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初审工作并向项目单位提交初审报告。项目单位对监理单位提交的初审报告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在2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 由项目单位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应在受理审计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经市审计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九,项目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本规程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