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政府投资城建交通项目基本建设规程、谯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政府投资城建交通项目基本建设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 一 年六月十一日.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国家计委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规程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规程。一、项目谋划阶段 每年7月底之前,市发展改革委受理下一年度项目建设申请,并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投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 于9月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报市政府批准。二.项目建议书阶段,一 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应由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制,二 项目建议书报批 项目建议书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由项目单位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市发展改革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三、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办理以下手续.1,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2。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市国土资源局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3 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市环保局应在受理报审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受理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4 组建项目法人,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 以下的项目 项目法人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并报市发改委备案、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组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实行代建制。代建单位应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如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实施期间的管理工作、三.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咨询单位编制,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初审,初审后,由项目单位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市发展改革委应在受理报审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受理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已列入专项规划或市政府已确定实施。且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项目建议书,三。申请办理项目设计条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申请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申报后.应及时将项目用地纳入征地计划并组卷上报。市国土局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办结土地报批手续 谯城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和项目用地移交工作 四.项目初步设计阶段、一,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应由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勘察单位实施 二,方案设计 项目设计单位应按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项目单位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审批会审查设计方案、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需提请市规划委员会审批的项目,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对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单位应参与设计方案的审查。三,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设计方案批准后 设计单位应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概算,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调整初步设计 四 初步设计报批。初步设计文件及项目概算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查批准.市发改委应在受理报审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受理报批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单位应参与初步设计评审,五,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 一.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应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其深度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满足设备和材料的安装。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及建筑工程施工等要求、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施工图文件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到有资质的设计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并联审批 审批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六、项目建设准备阶段、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招标方式的确定,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1,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2、采购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 单项采购金额在40万元,含40万元,以下的、3,采购咨询 勘察 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单项采购金额在30 含30万元,万元以下的,4.因项目技术复杂或对专有技术和专利权保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和市政府交办的紧急采购事项、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由项目单位会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共同确定,三。项目单位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施工招标.1。确定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单位,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2,发布招标公告、项目单位填写招标采购单.并由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来源渠道后 向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发布招标公告.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于受理当日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 批准后,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应立即发布招标公告、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项目单位审查后报市财政局备案。市财政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会应同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4。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发售招标文件,5,开标.6 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7。合同签订,公示结束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应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采购工程咨询.勘察 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及重要材料 设备等货物类项目。其招标程序参照施工招标程序进行、监理招标可提前或与施工招标同步进行、四.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供应合同应及时向市工商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市工商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当日即时办结,五。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市场管理处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市场管理处应在受理之日即时办结、六 办理施工许可证 办理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手续后 项目单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七.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一。项目报验 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施工文件组织工程定位 放线,完成项目定位放线后 项目单位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 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安全 质量,进度及投资管理,三,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以下方式办理.1。项目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项目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设计变更图纸并签发设计变更文件,项目总监审核设计变更图纸.各方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单,承包单位负责实施设计变更。2,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申请、由项目监理单位审查后、送项目单位审定 并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项目总监审核设计变更图纸。各方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单、承包单位负责实施设计变更。3、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因工程设计缺陷需要变更设计的、经项目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审查同意后交原工程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图纸 项目总监审核设计变更图纸。各方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单,承包单位负责实施设计变更.4,项目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进行变更、确需变更且单项变更价款在合同价款的10 以内,项目变更总价在概算内的.按照规定程序由项目法人确认、单项变更价款超出合同价款10,以上、项目变更总价款超出概算的重大变更,需按程序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八,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一,竣工初验.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竣工初验、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后10工作日内完成竣工初验 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二,竣工验收。项目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将工程验收通知单送达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经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意后,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15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工程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市发改。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专项验收的项目 由项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向有关部门申请组织验收。对不同性质的工程可以分阶段或单项验收,三 竣工备案、项目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工作日内,向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编报竣工决算 项目竣工后 施工单位提出竣工结算报告报监理初审.监理单位在10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初审工作并向项目单位提交初审报告 项目单位对监理单位提交的初审报告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在2个月内编制完成竣工决算。由项目单位报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应在受理审计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审计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经市审计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九,项目交付使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本规程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