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基础电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颁布单位,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 颁布时间,2001,10 13第一条.为适应城乡电信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基础电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列基础电信设施包括,各类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线,道路。桥梁 隧道预埋电信管线,设置电信局。站、及交接箱等房屋用地,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道路.桥梁。隧道等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涉及基础电信设施的规划 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中。应将电信.电视管线建设纳入总体规则和基本建设,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实施工程建设前,应当与电信。电视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商定电信和电视管线的预留或预埋等事宜、各级电信,电视主管部门应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给予有关建设单位支持与配合 保证电信管线建设与城乡其他建设同步进行,第六条,城乡规划和建设。应根据本区域电信网络建设的总体布局,实际需要和未来发展、规划,安排必要的电信局站。址.其建筑面积按覆盖面一般不应少于60平方米,局站建设费用由电信经营单位承担、第七条,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按规划以及电信 电视部门的规划与要求.严格执行管网设计施工图纸、未经规划和电信 电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改变设计要求,第八条 应当设置预设电信管线的各类建筑物内设管线设施由建设单位承担。所需费用纳入该建设项目预算、第九条.不按规划要求或设计标准设置电信、电视管线施工并造成后果的,由建设和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管理失职或偷二减料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第十条、电信管线施工质量.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并吸收电信 电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第十一条.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责任段落划分 一,建筑物内必须预留电信,电视管线,二,独立建设的小区内至电信经营单位的公共交接箱,局,站,应预埋电信管线。三、独立建筑物外3米处应设置管道入孔井 公共交接箱局,站为责任交接点、交接点至建筑物的电信管线建设由建设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公共交接点至电信单位交换机部分由有经营权的电信单位负责。第十二条,经验收合格的电信管线工程.建筑物内设电信管线.小区内地下电信管线及管道内的电缆可交付使用、其产权全部移交电信部门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第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实施基础电信设施建设.应遵守城镇总体规划,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的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电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