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挖掘许可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 挖掘人应当向市住房城建委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手续 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领取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后.方可动工。一,城市道路挖掘申请表,二,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三。施工现场平面图。四。施工方案.五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六。其他有关资料.既有地下管线资料,对道路地下管线进行紧急抢险.抢修.城市道路正常养护和维修等情况不适用本条 第九条 市住房城建委在受理挖掘人提出的城市道路挖掘许可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挖掘人,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安徽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2 3倍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挖掘不得在冬季进行。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0日。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在规定标准的收费基础上加收30、的道路挖掘修复费,第十一条.各类建设项目严禁同一项目在同一路段上反复挖掘 凡涉及城市道路挖掘的管线施工。应当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一次性申报。一次性办理行政许可,并由建设单位组织一次性实施城市道路挖掘工程、第十二条.通讯管线实行共同管沟建设,其它有条件的管线工程鼓励倡导同沟槽敷设。第十三条,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挖掘人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组织施工。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挖掘人应当提前两个工作日办理变更许可手续,第十四条。地下管线发生故障确需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抢修,并在24小时内修复路面,恢复交通,同时补办城市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手续 补交相关费用。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按照安徽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城建委窗口统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