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挖掘许可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挖掘人应当向市住房城建委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手续 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领取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后 方可动工.一 城市道路挖掘申请表,二、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三,施工现场平面图 四,施工方案、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六。其他有关资料,既有地下管线资料,对道路地下管线进行紧急抢险、抢修,城市道路正常养护和维修等情况不适用本条,第九条,市住房城建委在受理挖掘人提出的城市道路挖掘许可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挖掘人.第十条 新建 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 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安徽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2。3倍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 城市道路挖掘不得在冬季进行 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10日。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 在规定标准的收费基础上加收30 的道路挖掘修复费,第十一条.各类建设项目严禁同一项目在同一路段上反复挖掘。凡涉及城市道路挖掘的管线施工.应当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一次性申报,一次性办理行政许可,并由建设单位组织一次性实施城市道路挖掘工程 第十二条。通讯管线实行共同管沟建设、其它有条件的管线工程鼓励倡导同沟槽敷设,第十三条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挖掘人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组织施工、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挖掘人应当提前两个工作日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第十四条。地下管线发生故障确需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抢修 并在24小时内修复路面、恢复交通、同时补办城市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手续。补交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按照安徽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城建委窗口统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