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关于做好农村特困户建房工作的通知。颁布单位,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辽市政办发 2002、14号。颁布时间,2002,03,1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02年继续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的工作部署.今年要为全市农村特困户建房350户 其中 辽阳县团166户,灯塔市147户.白塔区3户 文圣区2户。弓长岭区15户 太子河15户,为保证该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建房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建房对象.农村特困户建房对象为农村特困居民中的无房.险房和住房特别拥挤的住户.在同等条件下老劳模。老党员,老干部优先 已帮助建过住房的孤老户。优抚和社会救济对象不再帮建 具体建房对象按如下程序确定.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上报乡 镇,民政办公室审核后张榜公布 如村民对结果无意见,由乡 镇。政府填写。辽宁省扶贫帮困建房审批表,报县、市。区民政局批准,县 市。区民政局要将建房对象的名册分别报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备案 二,建房标准。为农村特困户所建房屋必须为砖混结构的起脊瓦房 建房面积为每户45至50平方米。各县、市,区可在省市统一设计的图纸范围内选择建筑样式和房屋结构。三.时间安排,为农村特困户建房工作务于今年5月1日前开工.9月底前竣工 房屋竣工后,由县。市。区组织自检 尔后由市民政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并由房主签字 要保证建房对象在10月份入住 四,资金来源.建房资金按省。市,县,市 区各三分之一原则分担,其中 省政府对每户补助5000元。市政府对辽阳县.灯塔市每户补助6000元.其他区每户补助5000元,其余部分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解决。五 组织原则.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扶贫单位包户帮扶、政府补助、建房对象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开展建房工作,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组织投入建房义务工。各县,市,区要建立以地方政府领导。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民政 财政,建设 规划.林业,监察,工商 税务等部门领导参加的临时工作机构。对建房对象确定 资金筹集,建材供应、施工进度。质量验收等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和指导,要对每户建房逐一进行登记,建档 保存建房过程中的所有文字、图片和录像等资料,并将省统一制定扶贫帮困建房标志镶嵌在所建房外墙的指定位置。县。乡 镇。政府要层层签订建房责任书,落实相关责任,指定具体责任人 六。其他、扶贫帮困建房的房屋产权等有关问题按照,辽宁省扶贫帮困建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