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意见、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改革和住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地区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城镇低收入家庭尤其是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就显得矛盾比较突出,需尽快解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第120号令。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的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对廉租住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实施地区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控作用 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 确保地区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实施城镇廉租住房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配套建设的原则,要与城镇住房建设 城镇旧居民区改造和城镇抗震安居工程建设相结合。要坚持政府收购旧公有住房和新建并重的原则。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 保证质量。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的开展工作。三 目标任务,根据各县,市。初步统计 截止2005年12月,符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收入标准的家庭、全地区有26026户。其中 在职职工。下岗职工.离岗人员,离退休人员2508户.失业人员21042户.三无人员2476户。全地区城镇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 指无房户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或居住危险房屋的住户,约有24000户、以上为初步调查情况.确切情况要在各县,市 进行摸底调查之后统计。力争在短期内,地区房地产市场形成以普遍商品房为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为辅的住房供应体系。适应不同经济收入家庭,特别是最低收入群体、居者有其屋,的要求,四 主要措施、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顺利实施.城镇廉租住房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 各县。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建立以。一把手。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成立由建设.财政 民政 国土资源。税务。计划,劳动、审计、监察.金融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工作、认真开展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普查,并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加快前期建设准备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住房困难户等情况.组织人力。物力开展详细普查,登记造册,分类建档.为推行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创造有力条件 详细普查工作应在7月30日前完成。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计划5、10年完成、各县.市 要根据普查情况编制中长期建设计划、每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应在3月15日前上报。2006年年度廉租住房建设计划要求在8月15日前报地区建设。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积极编制城镇廉租住房建设规划,指导廉租住房有序进行。各县,市,国土资源和建设 房地产 管理部门应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廉租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住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并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廉租住房建设要限制集中或成片新建,应采取分片.分散建设 可考虑在小区住房建设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在小区住房建设工程立项时、强制性安排廉租住房建设计划。财政出资委托开发商代建 作为廉租住房的房源储备。以便于物业管理,改善居住环境.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以及不符合抗震要求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城镇成片旧居民区住房 要采取有效控制大规模拆迁、可纳入城镇危旧住房改造计划内。通过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和城镇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逐年进行改造、新建廉租住房以楼房为主 原则上城市建城区内一律不再批准新建土木 砖木 砖混结构平房 五.廉租住房的分类及建设标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主要可分为二类 一类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抚养人 赡养人的鳏.寡,孤独人员组成的三无人员,这部分人的住房,由各县 市、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社会募捐等方法筹措资金在社会福利院修建。改建、福利公寓进行安置,福利公寓的建设标准原则上以二至三层的楼房为主、人均建筑面积10、15m2,具备供水 排水。供热,卫生设施.电视,电话等配套设施 另一类是除三无人员以外、其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住房、按,国家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安置,具体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新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各县 市。人均住房面积的60.按1户3口人计算约40.60m2,单身家庭可安置进单身公寓。六.廉租住房的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实行财政预算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 主要是各县.市 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资金,社会捐赠的资金和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资金是指按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60.核定 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1 核定 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财政部门核定的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城镇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建设 维修和物业管理等.不得挪作他用。政府出资新建廉租住房产权归政府,城镇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后,要向政府交纳廉租住房租金,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维修费、管理费二项因素构成、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会同建设 房产。部门、每年确定租金标准并定期公布。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调查 轮候等制度,由各县,市.按照。国家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建设部,2005,122号。的有关规定 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七,廉租住房建设享受的优惠政策,新建的城镇廉租住房应当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政府行政划拨的方式供应、享受地区行署批转的.关于阿克苏地区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阿行署办,2001、07号文件中规定的优惠政策.即,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 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墙体改革费。拆迁管理费。消防集资费、减半征收工程质量监督费,结合地区实际再减免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消防审查费.减半收取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摊派 集资和收费 八、强化工程建设管理 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各县。市.要加强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确保工程质量,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通过招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九、加强新建廉租住房的物业管理,改善居住环境、新建的廉租住房的物业管理 由新建廉租住房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可委托交有资质.服务质量较好的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由政府收取的租金向物业公司支付 城镇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承租的廉租住房使用的水,电 暖等费用,由承租家庭自行负担,承租家庭的成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提供就业信息积极动员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自谋职业、同时.应推荐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成员到物业公司就业,物业公司不得以无理借口推辞、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十 本、意见,由阿克苏地区建设局负责解释。阿克苏地区建设局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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