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治州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博州政办发、2008、5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消防工作,增强各级消防安全主体的责任意识和各族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 为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06、49号 以下简称,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8号,精神 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 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一、切实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建立畅通高效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应急救援机制建设。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工作协调机制 二,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职责。各县市、口岸,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意见 和,自治区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等规定。建立健全行业消防管理机制和内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归口管理部门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教育、民政,文体 卫生 旅游,工商.经贸.建设,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管理制度、加大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儿童福利院 影剧院,体育场馆.医院。宾馆饭店 商场 市场。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检查,治理火灾隐患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消防监督执法的主体作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救援等职责,及时分析研究本地消防安全形势 提出具体的建议措施,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严格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社会单位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主体.要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建立健全考评,监督等自我管理机制。强化单位内部防火检查 巡查,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四、切实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 社区消防工作是城镇预防火灾的基础,各县市,阿拉山口口岸要在完善社区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将消防管理职责纳入社区整体建设范畴、统筹协调发展.公安。民政,公共事业管理等部门单位,要研究制定加强本地社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定期督促检查指导社区消防工作.要加强社区消防组织建设 逐步完善由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消防工作组以及社区义务消防队伍组成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建立由保安。联防力量和志愿消防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社区要依托物业管理单位、值班室设立消防工作站或执勤点.安装报警电话、配备必要的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等简易消防器材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 灭火演练等工作,五,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建设,各县市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试点工作内容.明确农村消防管理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任务和目标。实行同部署 同实施 同检查。发展改革。综治。建设,规划。农业.民政,广电、文化。教育等部门在部署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应当征求公安消防部门意见.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村镇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乡镇文化馆和村队文化室建设,文明村镇评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等范畴、统筹安排 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主力军作用.主动跟进、积极融入,加强服务 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乡镇。场 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设有供水管网的乡镇,场,应当在新建改建工程中一并实施消火栓建设。村民委员会要将消防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落实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工作制度,有条件的村应在文化室设立消防点.配置手抬机动泵。水带,灭火器等简易消防器材、二,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为基础、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六。加快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未完成消防规划的县要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各县市要指导所属镇在。十一五,末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建设、规划。部门在制定和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中.要依据城市规划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将消防基础设施的配套规定作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对没有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不予审查和报批,要加快消防供水.消防装备 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其他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供水主管部门要做好城乡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七.加大消防投入。改善消防设施装备 各地要加大消防装备建设力度、优化装备结构,提高装备质量,增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2008年消防站装备要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三 构建社会抢险救援体系,完善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八,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 地方政府消防力量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民间消防组织为基础 的消防力量体系、增强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未建公安消防队伍的县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抓紧建立专职消防队.九.发挥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制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组织协调机构及抢险救援专家组,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社会联动机制,公安消防部队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建筑坍塌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四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各县市.口岸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普法和科普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改进消防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教育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乡镇、场、政府。街道办事处 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宣传橱窗和专栏进行宣传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义务宣传消防知识,各地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整改情况、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组织广大学生学习消防基本知识.工会、妇联、共青团要积极组织开展对职工,妇女。青年的消防宣传教育,各级公安消防部门以消防宣传进社区 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为重点。发挥消防站,消防教育馆和消防电视专栏等消防宣传阵地的作用,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 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十一,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各县市,口岸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力度 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作为干部培训内容.劳动保障部门,城乡就业与职业培训机构应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就业培训内容.提高受训人员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安监,建设.劳动保障,旅游、公安 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电工.保安,导游,人员密集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棉花加工厂以及其他可燃物资集中生产,储存场所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和消防安全培训、社会各单位都要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培训.其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人员、从事火灾危险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人员等。必须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十二。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消防安全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当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等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布消防安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 设置举报信箱 方便群众监督消防工作 举报。投诉消防安全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 对群众的举报 投诉要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共场所,应当在入口,出口等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 十三、积极稳妥地开展消防保险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和保险机构要加强合作.建立工作互动机制.引导社会单位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火灾财产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五。整治火灾隐患.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十四。加强火灾隐患源头控制 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严把行政许可源头关,各有关部门应吸收公安消防机构参加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城乡规划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建筑工程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发展改革部门在办理消防安全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中。要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严格执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确保配套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工程和单位。不得发放相关证照,十五.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市。口岸要逐步建立火灾隐患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及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适时组织建设。市政等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系统,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线路等及时进行改造.维护和增设.要将严重影响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易燃建筑密集区拆迁改造纳入城市改扩建计划。优先安排.对公办的医院、学校,幼儿园 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车站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无力整改的.应给予政策和财力支持.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合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监督管理和隐患督促整改力度 适时组织开展重点场所,重大节庆.火灾多发季节,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十六 建立和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核查。论证,公示,督办,销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实行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对公安消防等部门检查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及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督办单位.挂牌督促整改,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级政府要直接挂牌督办,对依法报请当地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的。当地政府要在接报后7日内作出决定,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十七,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 乡镇.村.社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以及消防队伍建设等内容。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每年年底前要将本地消防工作情况向自治州人民政府专题报告 十八.建立健全消防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倒查机制和,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的工作责任制.对于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工作不力 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造成火灾隐患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干预消防执法工作或火灾隐患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00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