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结合我委实际 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除国家明确规定不宜公开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公开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二,真实准确原则 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准确客观,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讲求实效.四。及时便民原则 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公开的形式要灵活.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情,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以下目标、一.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确保考核验收达标。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改进机关作风,推动源头治腐.促进廉政建设,三.建立公平,开放和透明的运行新机制,搭建和人民群众互动交流的新平台.全面展现城乡建设工作新形象、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四条、公开有利于群众知情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一,建委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办事指南 各项规章制度 二,与城乡建设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三 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招标信息。招投标程序,中标。成交 结果、监管情况 四 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五.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 工作纪律,办事标准和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六。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及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情况,第五条,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配套政策 第六条、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规定的其他公开项目,第三章.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第七条.崇左市建设与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各科室和单位在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 负责各职能范围相应公开内容的数据采集.审核及投诉咨询处理。二 人事教育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三、委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协助督办 上下级工作协调 第四章。公开程序和形式,第八条,任务布置 由委办公室根据上级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有严格审查制度。公开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名,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和建委主任审批四个程序的审查,对公开内容涉及到的有关科室和单位。还须经相关负责人的审查、收到公开信息数据后要按规定程序才能公开、第十条.公开形式.原则上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委人事教育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明确责任人,有错必究,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结合的原则。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本办法追究范围 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一、各科室和二层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大工作日程的 二,在上级日常考核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暗访中达不到标准的,以及年度上级考核中扣分甚至不合格的,三。没按规定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查询和不及时或错误处理咨询。投诉的、不履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四 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和缺项,错项,又不在规定时间改正。延误政府信息公开进度甚至应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而没公开的.五 隐匿或者提供虚假政府信息.或者泄露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给国家,单位或者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六、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一、情节轻微 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者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二。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科室和单位提出批评。酌情扣除年终量化考核的分值,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影响较大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