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除国家明确规定不宜公开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公开的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二.真实准确原则。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准确客观.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讲求实效,四,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公开的形式要灵活 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情、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以下目标,一。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确保考核验收达标 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机关作风.推动源头治腐,促进廉政建设,三,建立公平。开放和透明的运行新机制,搭建和人民群众互动交流的新平台 全面展现城乡建设工作新形象,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四条,公开有利于群众知情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一、建委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各项规章制度、二 与城乡建设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三,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招标信息。招投标程序,中标.成交 结果,监管情况,四,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五。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 工作纪律,办事标准和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六.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及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情况,第五条,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配套政策.第六条.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规定的其他公开项目。第三章,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 第七条.崇左市建设与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 各科室和单位在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各职能范围相应公开内容的数据采集.审核及投诉咨询处理。二,人事教育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三.委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协助督办、上下级工作协调、第四章 公开程序和形式、第八条.任务布置 由委办公室根据上级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有严格审查制度.公开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名。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和建委主任审批四个程序的审查,对公开内容涉及到的有关科室和单位。还须经相关负责人的审查 收到公开信息数据后要按规定程序才能公开,第十条 公开形式。原则上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委人事教育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 明确责任人,有错必究。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结合的原则.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本办法追究范围、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一.各科室和二层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大工作日程的,二、在上级日常考核、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暗访中达不到标准的 以及年度上级考核中扣分甚至不合格的.三。没按规定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查询和不及时或错误处理咨询。投诉的。不履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和缺项,错项,又不在规定时间改正,延误政府信息公开进度甚至应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而没公开的。五.隐匿或者提供虚假政府信息,或者泄露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给国家,单位或者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六、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第十三条、责任追究,一.情节轻微 影响较小的 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者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 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 对科室和单位提出批评,酌情扣除年终量化考核的分值,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影响较大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