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 除国家明确规定不宜公开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公开的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二 真实准确原则.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 全面真实,准确客观,三 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 扎实推进。讲求实效,四。及时便民原则 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公开的形式要灵活,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情。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以下目标 一 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确保考核验收达标,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机关作风,推动源头治腐。促进廉政建设,三 建立公平,开放和透明的运行新机制 搭建和人民群众互动交流的新平台,全面展现城乡建设工作新形象,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四条.公开有利于群众知情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一,建委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各项规章制度,二。与城乡建设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三 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招标信息,招投标程序 中标、成交,结果。监管情况、四 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五,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 办事标准和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 六,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及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情况,第五条、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配套政策。第六条 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规定的其他公开项目、第三章、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第七条。崇左市建设与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各科室和单位在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各职能范围相应公开内容的数据采集.审核及投诉咨询处理 二 人事教育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三 委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协助督办.上下级工作协调,第四章 公开程序和形式,第八条.任务布置,由委办公室根据上级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有严格审查制度 公开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名,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和建委主任审批四个程序的审查。对公开内容涉及到的有关科室和单位、还须经相关负责人的审查。收到公开信息数据后要按规定程序才能公开、第十条,公开形式、原则上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委人事教育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明确责任人 有错必究.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结合的原则,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本办法追究范围 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一、各科室和二层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大工作日程的。二 在上级日常考核,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暗访中达不到标准的 以及年度上级考核中扣分甚至不合格的.三、没按规定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查询和不及时或错误处理咨询,投诉的 不履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和缺项、错项、又不在规定时间改正,延误政府信息公开进度甚至应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而没公开的、五。隐匿或者提供虚假政府信息,或者泄露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给国家,单位或者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六,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者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二 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 对科室和单位提出批评 酌情扣除年终量化考核的分值,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 评奖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影响较大的 应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