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经常化,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除国家明确规定不宜公开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公开的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二.真实准确原则。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 全面真实。准确客观。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 扎实推进、讲求实效,四,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公开的形式要灵活 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情。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确保考核验收达标、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机关作风 推动源头治腐,促进廉政建设,三、建立公平,开放和透明的运行新机制。搭建和人民群众互动交流的新平台 全面展现城乡建设工作新形象.第二章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四条,公开有利于群众知情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一,建委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各项规章制度,二,与城乡建设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政策规定,三 政府采购目录 公开招标信息,招投标程序,中标。成交,结果,监管情况.四.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五 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 工作纪律 办事标准和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六 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及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情况、第五条 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配套政策 第六条.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规定的其他公开项目.第三章。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 第七条,崇左市建设与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各科室和单位在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各职能范围相应公开内容的数据采集、审核及投诉咨询处理、二 人事教育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三 委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协助督办,上下级工作协调.第四章,公开程序和形式。第八条、任务布置、由委办公室根据上级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有严格审查制度.公开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名,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和建委主任审批四个程序的审查,对公开内容涉及到的有关科室和单位 还须经相关负责人的审查。收到公开信息数据后要按规定程序才能公开,第十条.公开形式 原则上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委人事教育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明确责任人。有错必究,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结合的原则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本办法追究范围,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一 各科室和二层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大工作日程的。二.在上级日常考核,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暗访中达不到标准的.以及年度上级考核中扣分甚至不合格的 三。没按规定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查询和不及时或错误处理咨询。投诉的。不履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和缺项.错项 又不在规定时间改正,延误政府信息公开进度甚至应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而没公开的。五,隐匿或者提供虚假政府信息,或者泄露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给国家。单位或者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六,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者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二,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科室和单位提出批评。酌情扣除年终量化考核的分值,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 评奖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影响较大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