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住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 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任务。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经常化 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 除国家明确规定不宜公开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公开的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 二、真实准确原则,公开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全面真实 准确客观。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 扎实推进、讲求实效,四,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公开的形式要灵活,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情、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以下目标、一,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确保考核验收达标,二 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机关作风。推动源头治腐 促进廉政建设、三、建立公平。开放和透明的运行新机制、搭建和人民群众互动交流的新平台,全面展现城乡建设工作新形象 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四条.公开有利于群众知情和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信息 主要内容包括。一.建委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各项规章制度,二。与城乡建设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三.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招标信息。招投标程序、中标。成交 结果、监管情况,四。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 五 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 办事标准和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六.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及政务信息公开实效情况。第五条。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配套政策。第六条,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规定的其他公开项目。第三章,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第七条.崇左市建设与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一。各科室和单位在委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 负责各职能范围相应公开内容的数据采集.审核及投诉咨询处理 二.人事教育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三,委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协助督办.上下级工作协调,第四章,公开程序和形式,第八条、任务布置、由委办公室根据上级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九条.政府信息公开有严格审查制度、公开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名 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和建委主任审批四个程序的审查,对公开内容涉及到的有关科室和单位、还须经相关负责人的审查、收到公开信息数据后要按规定程序才能公开。第十条,公开形式、原则上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委人事教育法规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明确责任人,有错必究.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结合的原则、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本办法追究范围,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一。各科室和二层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大工作日程的,二,在上级日常考核,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暗访中达不到标准的,以及年度上级考核中扣分甚至不合格的,三.没按规定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查询和不及时或错误处理咨询 投诉的 不履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和缺项.错项。又不在规定时间改正、延误政府信息公开进度甚至应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而没公开的,五 隐匿或者提供虚假政府信息、或者泄露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给国家、单位或者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六.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的,第十三条.责任追究、一,情节轻微 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者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二.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科室和单位提出批评,酌情扣除年终量化考核的分值 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影响较大的 应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