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颁布单位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佳政发,2004,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394号令.切实做好我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黑国资发,2004,20 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我市位于黑龙江省的东部,地处三江平原,地势平缓 有多条河流在辖区内流过,如松花江 乌苏里江 黑龙江等.2003年我市存在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江河沿岸坍塌 滑坡。泥石流等、由于林地.草地的破坏和江水的冲刷、造成我国境内江岸大面积坍塌 形成水进人退.国土流失的后果、江岸坍塌分布在抚远,同江,富锦、其中主要有 同江市三村镇三村至哈鱼岛段11000 m,同江市哈鱼岛至街津口段5000.m,同江市八岔乡新颜段6000m。同江市同江镇三江口至村镇二村段9000m。每年以10米到20米速度受江水侵蚀、通过护岸。沿岸退耕还草.恢复其植被 坍塌的速度已减缓减速,但还有继续坍塌趋势,二 2004年全市降雨趋势 根据佳木斯市气象局提供的预报资料,今年总趋势降水略多、局部偏多,春季平均降水量为70.100.mm.比常年多1成,夏季平均降水量为350。380mm,比常年多1,2成,其中.6月80 90,mm,7月100,130,mm。8月120。140,mm。秋季平均降水量为80、90、mm 比常年少1成、根据以上预测。2004年夏季降水略多。局部地区雨量偏多、因此,极易造成洪水和诱发地质灾害 特别是在一些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沿岸及矿区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三、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一 抚远、同江,富锦等地的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江段受江水侵蚀及降水影响、极易导致塌岸地质灾害发生、即造成国土流失,又破坏生态环境,应加强防治重点监测。二.对各县。市。区的山中采石企业进行重点监测、避免山体滑坡或泥石流的发生,三.对小煤矿等矿山企业进行重点防范 四 对重要的交通干线 风景旅游区进行重点防治监测.避免地质灾害发生、五 对重点工程建设进行重点防范,四 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管理,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佳木斯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孙 喆,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副组长.宋学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王。军.市气象局局长,于海江。市水务局局长.景世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本森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洪明.市交通局副局长。各县,市 区政府主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景世伟担任、值班电话 0454.8246641.8246251。传 真,0454.8240163。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 并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二、确定重点.加强防治,各县,市.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辖区内的可能发生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尽快开展现场调查.查清致灾因素 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方案 加强监测.尽可能把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三 严格制度,强化落实.各县 市,区主要领导及各部门的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防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 有检查,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的防灾自救意识 四、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立即制定本地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于7月底前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五、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为切实把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好,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全责的领导机制。并要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 各地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将对部分县.区。地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