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佳政发、2004.17号。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切实做好我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黑国资发 2004,2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市位于黑龙江省的东部 地处三江平原,地势平缓,有多条河流在辖区内流过.如松花江。乌苏里江.黑龙江等.2003年我市存在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江河沿岸坍塌、滑坡.泥石流等.由于林地,草地的破坏和江水的冲刷、造成我国境内江岸大面积坍塌 形成水进人退。国土流失的后果 江岸坍塌分布在抚远.同江,富锦,其中主要有、同江市三村镇三村至哈鱼岛段11000、m,同江市哈鱼岛至街津口段5000,m,同江市八岔乡新颜段6000m,同江市同江镇三江口至村镇二村段9000m,每年以10米到20米速度受江水侵蚀 通过护岸,沿岸退耕还草 恢复其植被.坍塌的速度已减缓减速 但还有继续坍塌趋势。二,2004年全市降雨趋势、根据佳木斯市气象局提供的预报资料.今年总趋势降水略多 局部偏多、春季平均降水量为70.100 mm.比常年多1成.夏季平均降水量为350,380mm、比常年多1。2成,其中,6月80,90 mm、7月100 130、mm。8月120。140,mm.秋季平均降水量为80.90 mm,比常年少1成,根据以上预测,2004年夏季降水略多。局部地区雨量偏多,因此.极易造成洪水和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在一些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沿岸及矿区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三 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一,抚远,同江,富锦等地的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江段受江水侵蚀及降水影响。极易导致塌岸地质灾害发生。即造成国土流失.又破坏生态环境、应加强防治重点监测 二 对各县,市 区的山中采石企业进行重点监测.避免山体滑坡或泥石流的发生,三 对小煤矿等矿山企业进行重点防范、四 对重要的交通干线 风景旅游区进行重点防治监测。避免地质灾害发生 五,对重点工程建设进行重点防范、四,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管理,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佳木斯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 孙,喆,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副组长,宋学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 王。军,市气象局局长 于海江,市水务局局长,景世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林本森。市建设局副局长,李洪明,市交通局副局长,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景世伟担任。值班电话,0454。8246641.8246251,传,真、0454,824016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 提高对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并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二,确定重点.加强防治 各县,市 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辖区内的可能发生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区 尽快开展现场调查,查清致灾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方案,加强监测.尽可能把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三。严格制度,强化落实 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及各部门的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防灾工作做到有部署 有安排,有检查 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的防灾自救意识、四,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立即制定本地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于7月底前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五。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 为切实把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好,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全责的领导机制、并要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各地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将对部分县 区,地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