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颁布单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佳政发、2004.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394号令.切实做好我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黑国资发 2004,2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此方案,一 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我市位于黑龙江省的东部、地处三江平原 地势平缓,有多条河流在辖区内流过。如松花江 乌苏里江,黑龙江等 2003年我市存在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江河沿岸坍塌。滑坡,泥石流等、由于林地、草地的破坏和江水的冲刷,造成我国境内江岸大面积坍塌.形成水进人退,国土流失的后果 江岸坍塌分布在抚远 同江、富锦,其中主要有。同江市三村镇三村至哈鱼岛段11000.m,同江市哈鱼岛至街津口段5000。m,同江市八岔乡新颜段6000m 同江市同江镇三江口至村镇二村段9000m,每年以10米到20米速度受江水侵蚀,通过护岸.沿岸退耕还草 恢复其植被。坍塌的速度已减缓减速,但还有继续坍塌趋势,二 2004年全市降雨趋势,根据佳木斯市气象局提供的预报资料,今年总趋势降水略多 局部偏多.春季平均降水量为70 100、mm、比常年多1成、夏季平均降水量为350.380mm,比常年多1。2成,其中,6月80。90。mm 7月100。130,mm.8月120 140,mm,秋季平均降水量为80 90.mm,比常年少1成.根据以上预测。2004年夏季降水略多、局部地区雨量偏多.因此,极易造成洪水和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在一些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沿岸及矿区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三 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一,抚远,同江,富锦等地的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江段受江水侵蚀及降水影响,极易导致塌岸地质灾害发生 即造成国土流失、又破坏生态环境,应加强防治重点监测,二 对各县、市、区的山中采石企业进行重点监测.避免山体滑坡或泥石流的发生、三,对小煤矿等矿山企业进行重点防范,四。对重要的交通干线、风景旅游区进行重点防治监测,避免地质灾害发生,五,对重点工程建设进行重点防范,四。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管理,一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佳木斯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 长、孙。喆。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副组长,宋学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王.军,市气象局局长。于海江,市水务局局长,景世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林本森,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洪明。市交通局副局长 各县 市。区政府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景世伟担任 值班电话,0454,8246641、8246251、传.真。0454。824016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 并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二 确定重点。加强防治.各县,市 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辖区内的可能发生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尽快开展现场调查,查清致灾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方案 加强监测.尽可能把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三。严格制度,强化落实,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及各部门的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对防灾工作做到有部署 有安排,有检查。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 增强人民的防灾自救意识。四。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立即制定本地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于7月底前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五,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 为切实把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建立 一把手,负全责的领导机制、并要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 各地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按速报制度上报 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将对部分县。区、地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