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佳政发.2004 17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切实做好我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黑国资发 2004 2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我市位于黑龙江省的东部 地处三江平原.地势平缓.有多条河流在辖区内流过,如松花江、乌苏里江 黑龙江等.2003年我市存在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江河沿岸坍塌,滑坡.泥石流等.由于林地,草地的破坏和江水的冲刷 造成我国境内江岸大面积坍塌,形成水进人退,国土流失的后果,江岸坍塌分布在抚远、同江 富锦.其中主要有,同江市三村镇三村至哈鱼岛段11000。m。同江市哈鱼岛至街津口段5000。m,同江市八岔乡新颜段6000m,同江市同江镇三江口至村镇二村段9000m.每年以10米到20米速度受江水侵蚀。通过护岸、沿岸退耕还草、恢复其植被、坍塌的速度已减缓减速,但还有继续坍塌趋势、二。2004年全市降雨趋势,根据佳木斯市气象局提供的预报资料。今年总趋势降水略多.局部偏多,春季平均降水量为70,100,mm.比常年多1成 夏季平均降水量为350、380mm,比常年多1.2成,其中,6月80,90.mm,7月100。130、mm,8月120 140,mm。秋季平均降水量为80,90、mm,比常年少1成,根据以上预测.2004年夏季降水略多,局部地区雨量偏多,因此、极易造成洪水和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在一些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沿岸及矿区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三,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一 抚远,同江、富锦等地的黑龙江 乌苏里江 松花江江段受江水侵蚀及降水影响,极易导致塌岸地质灾害发生,即造成国土流失、又破坏生态环境.应加强防治重点监测,二.对各县,市、区的山中采石企业进行重点监测。避免山体滑坡或泥石流的发生.三 对小煤矿等矿山企业进行重点防范 四 对重要的交通干线 风景旅游区进行重点防治监测。避免地质灾害发生,五 对重点工程建设进行重点防范.四.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管理.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成立佳木斯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孙.喆 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副组长.宋学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王 军、市气象局局长。于海江,市水务局局长,景世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林本森、市建设局副局长 李洪明。市交通局副局长,各县.市 区政府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景世伟担任,值班电话,0454,8246641,8246251,传、真.0454.824016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并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 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二、确定重点 加强防治.各县 市、区要坚持。以人为本 的原则。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辖区内的可能发生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区 尽快开展现场调查、查清致灾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方案,加强监测。尽可能把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三、严格制度。强化落实.各县、市 区主要领导及各部门的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防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的防灾自救意识,四.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立即制定本地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于7月底前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五.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 为切实把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全责的领导机制。并要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各地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将对部分县,区.地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