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颁布单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佳政发。2004,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佳木斯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切实做好我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黑国资发、2004 2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此方案、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我市位于黑龙江省的东部 地处三江平原,地势平缓,有多条河流在辖区内流过.如松花江、乌苏里江、黑龙江等、2003年我市存在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江河沿岸坍塌 滑坡。泥石流等。由于林地,草地的破坏和江水的冲刷 造成我国境内江岸大面积坍塌、形成水进人退,国土流失的后果 江岸坍塌分布在抚远,同江。富锦,其中主要有 同江市三村镇三村至哈鱼岛段11000,m.同江市哈鱼岛至街津口段5000。m.同江市八岔乡新颜段6000m。同江市同江镇三江口至村镇二村段9000m.每年以10米到20米速度受江水侵蚀.通过护岸.沿岸退耕还草、恢复其植被,坍塌的速度已减缓减速。但还有继续坍塌趋势、二 2004年全市降雨趋势、根据佳木斯市气象局提供的预报资料,今年总趋势降水略多,局部偏多.春季平均降水量为70,100 mm,比常年多1成.夏季平均降水量为350.380mm,比常年多1、2成,其中。6月80,90,mm,7月100.130 mm,8月120、140、mm。秋季平均降水量为80,90、mm 比常年少1成、根据以上预测,2004年夏季降水略多,局部地区雨量偏多。因此 极易造成洪水和诱发地质灾害 特别是在一些重要交通干线,江河沿岸及矿区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三,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一,抚远,同江 富锦等地的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江段受江水侵蚀及降水影响,极易导致塌岸地质灾害发生、即造成国土流失,又破坏生态环境.应加强防治重点监测,二,对各县.市.区的山中采石企业进行重点监测,避免山体滑坡或泥石流的发生。三,对小煤矿等矿山企业进行重点防范 四 对重要的交通干线。风景旅游区进行重点防治监测,避免地质灾害发生,五、对重点工程建设进行重点防范、四。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管理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佳木斯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孙、喆 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副组长,宋学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王。军,市气象局局长.于海江,市水务局局长,景世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林本森.市建设局副局长,李洪明.市交通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景世伟担任,值班电话。0454.8246641、8246251,传,真,0454。8240163,各县 市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并要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二 确定重点 加强防治,各县.市.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辖区内的可能发生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尽快开展现场调查 查清致灾因素。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应急方案.加强监测 尽可能把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三。严格制度,强化落实,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及各部门的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防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增强人民的防灾自救意识,四.各县.市 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立即制定本地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于7月底前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五、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检查。为切实把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建立 一把手、负全责的领导机制,并要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 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如遇突发性地质灾害、各地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按速报制度上报,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将对部分县,区 地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