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光。电,缆线路防雷8.3 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光,电、缆遭受雷击,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损毁.雷击火灾可能引燃邻近设施和林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实践证明。采取防雷措施的地段极少遭受雷击,根据雷暴日数大于20天再采取防雷措施的方法行之有效,依据工程经验,下列地点可能是雷害事件发生概率比较高的地点,1.10m深处的土壤电阻率ρ10发生突变的地方 2。在石山与水田,河流的交界处,矿藏边界处,进山森林的边界处。某些地质断层地带。3.面对广阔水面的山岳向阳坡或迎风坡,4,较高或孤立的山顶.5。以往曾屡次发生雷害的地点 6 孤立杆塔及拉线、高耸建筑物及其接地保护装置附近、光、电、缆路由选择时应有意识地避免上述地点,8。3、2 考虑到目前对于雷电现象客观规律的认识和防护技术水平 采取所列措施时可显著降低雷害的频度.但不能完全避免其发生、在光缆路由选择时,应以绕避雷害多发地点为首要考虑.某些情况下。光缆紧邻稳固可靠的铁路,管道等金属构筑物长距离敷设、如果这些金属构筑物具备防雷线的作用,可以不再重复敷设防雷线。8 3,4.目前明线已经退出电信服务。但仍有部分光缆利用原有明线杆路进行架设 此时可保留明线线条,且将其间隔接地,作为一种防雷措施、8,3、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光 电、缆终端时进行防雷接地可以有效避免雷电击坏设备 破坏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或危及维护人员的安全,因此金属构件终端接地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