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教育服务规范 DB54/T 0218-2020
  • 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 2007年
  • 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评价与改进 DB54/T 0231-2020
  • 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 2010年
  • 西藏自治区通信线路保护办法 2000年
  • 西藏自治区养老机构安宁服务规范 DB54/T 0199-2020
  • 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文娱服务规范 DB54/T 0219-2020
  • 西藏自治区高寒牧区草地盖度变化趋势遥感监测技术规程 DB54/T 0189-2020
  • 西藏自治区养老机构接收捐赠管理规范 DB54/T 0207-2020
  • 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2017年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二十六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保证农田灌溉和防汛抗洪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多种经营.实现以水养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营收入应当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养护、维修及更新。按程序审批后也可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水利经济,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实行有偿供水制度,使用水利工程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缴纳水费,水费的使用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水费的收取标准和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在水利工程防洪、排涝范围内直接受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受益大小.按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缴纳水利工程维护管理费 水利工程维护管理费及水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的养护 维修及更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