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8 辐射井排渗5.8,1,辐射井应由集水井.排渗管和导水管构成 5.8。2。集水井的井位可选择在堆积坝坝坡或沉积滩上.5.8 3,集水井的井数 井距 井深和井径应根据堆积坝轴线长度.排渗降水范围,水平排渗管的长度等因素,通过渗流和稳定性计算确定.5、8.4、集水井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水井宜采用圆形。集水井直径不宜小于3m.2 井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3.井深不宜小于15m。井距不宜小于100m。4、井口应设井盖和检修口.井内壁应设人行爬梯,5,井筒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刃脚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5,井身混凝土和水下封底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6 井筒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的有关规定 荷载尚应包括水平排渗管施工时作用在井壁上的顶力、7.井筒内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8,井筒下沉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的有关规定、9。当尾矿坝内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和钢筋具有腐蚀性时 应采取防腐措施、10。井口盖板宜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或钢板。5,8 5、排渗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以集水井为中心在含水尾矿层内呈辐射状布置,且应以上游方向为主、排渗管均应向集水井筒内倾斜 坡比宜为2,4 2,排渗管数量宜经渗流计算确定 可设置为单层或多层、每层宜采用5根、9根.并宜布设在尾矿粒径相对较大的层位,3.底层排渗管距集水井底板顶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0m,4.排渗管长度应根据尾矿含水层的厚度、渗透特性,降深要求等条件确定,宜为30m、100m。5、排渗管的结构应符合本规范第5.4,7条的规定.6,辐射井的出水量可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5、8 6 导水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水管进水口距集水井底板顶面的高度不应小于700mm,2 导水管应为自流式排水。坡比宜为2.4,3,导水管的排水能力应大于全部排渗管的流量,导水管管径应根据出水量计算确定、管径宜为90mm,130mm,当单根导水管排水能力不足时,可增加导水管数量。4.导水管长度宜为50m.130m.当导水管长度大于90m时.可在堆积坝中设中继井、中继井应符合集水井结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