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项目的确定第四条.每年十一月中旬,由市发改委会同孝南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监察局,财政局、建委 规划局,审计局 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招投标局,城管局.城投公司等单位,组织编制下年度以BT、BOT方式融资建设的项目年度计划.提出项目业主、报市政府确定,下年度年中,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追加,第五条.经市政府确定的BT项目 由项目业主会同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 审计局 城投公司等部门.对BT项目的回购资金总量 来源以及回购资金支付保证措施、回购时间等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第六条,BT,BOT项目融资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完成,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 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第七条,项目业主编制BT。BOT项目融资实施方案 由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城投公司等相关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第八条,BT,BOT项目融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项目审批 核准.征地、拆迁等落实情况,二,项目融资建设的基本内容及范围、三、建设期.包括工期,和工程质量等要求.四、BT。BOT项目投资人的招标方式.内容及范围。评标办法及主要标准等,五、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六,招标的主要边界条件.包括回购总价,含回购基数。投资回报率等、的构成和计算方法,回购期限与方式。回购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回购担保方式,项目移交方式等、七 招标时间及项目进度计划,八。BT.BOT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拟给予投资人的政策优惠.工程提前交付的奖励措施和其他支持条件,九 项目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等监管、保障措施,十,投资成本与收益测算、资金来源安排、十一,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