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项目的确定第四条,每年十一月中旬 由市发改委会同孝南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监察局 财政局。建委.规划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招投标局,城管局,城投公司等单位。组织编制下年度以BT,BOT方式融资建设的项目年度计划,提出项目业主、报市政府确定 下年度年中,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追加.第五条,经市政府确定的BT项目、由项目业主会同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城投公司等部门,对BT项目的回购资金总量。来源以及回购资金支付保证措施。回购时间等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第六条 BT,BOT项目融资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完成。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 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第七条,项目业主编制BT,BOT项目融资实施方案。由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城投公司等相关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第八条、BT,BOT项目融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项目审批 核准,征地,拆迁等落实情况.二。项目融资建设的基本内容及范围,三,建设期、包括工期,和工程质量等要求,四,BT。BOT项目投资人的招标方式。内容及范围。评标办法及主要标准等,五,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六。招标的主要边界条件.包括回购总价.含回购基数、投资回报率等,的构成和计算方法.回购期限与方式,回购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回购担保方式,项目移交方式等,七,招标时间及项目进度计划,八 BT,BOT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拟给予投资人的政策优惠。工程提前交付的奖励措施和其他支持条件、九。项目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等监管 保障措施,十,投资成本与收益测算.资金来源安排.十一、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