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项目的确定第四条 每年十一月中旬、由市发改委会同孝南区政府 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监察局。财政局,建委。规划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招投标局、城管局、城投公司等单位,组织编制下年度以BT、BOT方式融资建设的项目年度计划,提出项目业主、报市政府确定,下年度年中.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追加.第五条、经市政府确定的BT项目、由项目业主会同主管部门,发改委 财政局。审计局、城投公司等部门 对BT项目的回购资金总量,来源以及回购资金支付保证措施、回购时间等提出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第六条。BT。BOT项目融资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完成 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第七条 项目业主编制BT.BOT项目融资实施方案 由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城投公司等相关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后 报市政府批准.第八条 BT.BOT项目融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征地.拆迁等落实情况。二。项目融资建设的基本内容及范围。三、建设期.包括工期,和工程质量等要求 四,BT。BOT项目投资人的招标方式。内容及范围,评标办法及主要标准等 五 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六 招标的主要边界条件,包括回购总价。含回购基数、投资回报率等,的构成和计算方法.回购期限与方式.回购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回购担保方式.项目移交方式等,七 招标时间及项目进度计划,八,BT.BOT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拟给予投资人的政策优惠。工程提前交付的奖励措施和其他支持条件,九、项目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等监管,保障措施,十,投资成本与收益测算。资金来源安排.十一。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