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太阳能集热工程验收技术规范 DB37/T 4202-2020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照护需求等级评估 DB37/T 4238-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标准 基本要求 DB37/T 4220-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1部分:出生登记信息 DB37/T 4221.1-2020
  • 山东省防震减灾(地震)科普场馆展品(展项)及布展指南 DB37/T 4185-2020
  • 山东省新增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经办规范 DB37/T 4236-2020
  • 山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规范 第3部分:森林碳储量计算 DB37/T 4203.3-2020
  • 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规范 DB37/T 4214-2020
  • 潍坊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 DB3707/T 26-2020
  • 山东省旧路堤利用技术规范 DB37/T 4229-2020
、第二章.绿化规划第八条、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县,市.政府组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保证城市绿化用地各项指标不低于规定标准 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第九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安排与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城市绿地率要逐步达到城市面积的35 以上,绿化覆盖率要逐步达到城市面积的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要逐步达到10平方米以上、第十条,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地方特点 充分利用自然,文化条件.按照规定标准和原则划定绿化用地,合理布局、设置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发挥城市绿地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十一条,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 明确划定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 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方案 划定绿地界线 第十二条.新建 改建 扩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泰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绿化用地面积占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城市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5,二.旧城成片改造不低于30、三。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不低于40 四、新建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公共文化设施不低于50.五。机关 团体,文教 科研单位及部队营区不低于40。六.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服务业设施不低于25 七。生产有毒 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单位不低于30,并按规定设立不少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八 城市新建道路,园林景观路不低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不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不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不低于20。九,其他建设项目,新建的不低于30,改建的不低于25.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