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第六条 各级政府要组织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 规划国土 卫生,地质矿产等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 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保证城市供水、兼顾工业用水和其它建设用水.第八条、市.县.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共同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划定跨县市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九条.需要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领取取水许可证,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