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13、0,1、电站的设计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3。0。2,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13。0,3、电站的生产场所和附属建筑 生活建筑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以及地下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防火隔断、防火间距。安全疏散和消防通道的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13,0,4,电站的安全疏散设施应有充足的照明和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13。0,5。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及设备室应有防爆保护措施、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的规定。13。0、6、电站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防止电灼伤。雷击、误操作等 电池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13,0、7,防机械伤害和防坠落伤害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等的规定,13 0。8.液流电池室应采取措施防止酸性电解液对人身可能造成的伤害。电池室内可设置冲洗池,洗眼器等设施 13,0 9,在建筑物内部配置防毒及防化学伤害的灭火器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13.0、10,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电池设备及其支承构件应设置抗震加固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