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13。0、1、电站的设计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13,0 2.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3 0.3。电站的生产场所和附属建筑,生活建筑和易燃。易爆的危险场所以及地下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防火隔断。防火间距、安全疏散和消防通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13,0、4,电站的安全疏散设施应有充足的照明和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13 0,5,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及设备室应有防爆保护措施、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的规定 13.0,6 电站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防止电灼伤、雷击 误操作等。电池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13 0,7。防机械伤害和防坠落伤害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等的规定,13、0,8,液流电池室应采取措施防止酸性电解液对人身可能造成的伤害.电池室内可设置冲洗池。洗眼器等设施,13.0,9。在建筑物内部配置防毒及防化学伤害的灭火器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13、0,10.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地区、电池设备及其支承构件应设置抗震加固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