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公示第十二条。下列城乡规划实施管理项目应当进行批前公告。一.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变更,第十三条,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批前公告的内容为,一。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批前公告内容。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项目性质,项目规模、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规划方案说明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涉及公众利益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风景名胜.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内容,位置图。含相邻用地和建筑。或总平面图,二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变更批前公告内容.具体公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应包括原许可和计划变更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条.下列城乡规划实施管理项目应当进行批后公布。一、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变更。第十五条 规划实施管理批后公布的内容为.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内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容积率、房屋间距,绿地率、交通和停车 市政公用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配置等主要内容和指标。规划许可文件及其许可内容,位置及用地红线图、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内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规划设计条件,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主要内容和指标、规划许可文件及其许可内容。总平面图、建筑立面图、三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内容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规划设计条件。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主要内容和指标,规划许可文件及其许可内容,总平面图、建筑立面图,四。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变更批后公布内容.具体公布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应当包括原许可和批准变更的内容、第十六条,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公示时间为,一,城乡规划实施管理批前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最长不超过15天,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时间为。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合格后止。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布时间为 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合格后止、四,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的批后公布时间为 自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变更获得批准后到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合格后止,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涉及到的总平面图,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等,其经济技术指标及建筑面积在规划审批前需进行复核 第十八条,核发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直至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完成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由市城乡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负责监制.但不得强行指定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的制作单位,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的具体要求 内容和标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