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和.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在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用水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并负责指导城市采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第五条、城市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回用再生水和综合利用海水,微咸水的原则、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实行合理配置。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城市节水科学研究,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新器具.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城市。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由市政府或者城市节水主管部门给予奖励。一。宣传节约用水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节水知识 成绩突出的,二。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取得显著成绩的,三.采用循环用水。一水多用 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节约用水成效显著的。四 其他需要表彰和奖励的行为.第七条,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