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管线工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管线空间资源、保障城市管线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管线的规划 建设和信息档案等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线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于地下或架设于地上的供水.排水 燃气,燃油,电力 照明。通信。有线电视.公共监控视频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地下管线和地上管线,不包括农业生产管线和工矿企业内的生产管线、第四条,城市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以及城市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市发改,经信 国土资源。财政,公安.人防,园林绿化。城管和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线管理工作,第六条 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对所属城市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 应当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 安全 城市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 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破坏地下与地上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并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城市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先进技术 提高管线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提倡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鼓励采用综合管廊 共用管沟、非开挖技术等建设方式建设地下管线.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 鼓励地下管线权属,管理单位采用各类先进技术对地下管线进行标识,定位 探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