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线工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管线空间资源.保障城市管线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管线的规划,建设和信息档案等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线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于地下或架设于地上的供水。排水。燃气 燃油、电力.照明 通信.有线电视,公共监控视频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地下管线和地上管线.不包括农业生产管线和工矿企业内的生产管线。第四条,城市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 节约资源 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以及城市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市发改、经信 国土资源,财政、公安。人防 园林绿化 城管和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线管理工作、第六条,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对所属城市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应当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 安全。城市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破坏地下与地上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并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城市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线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提倡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鼓励采用综合管廊 共用管沟。非开挖技术等建设方式建设地下管线。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鼓励地下管线权属 管理单位采用各类先进技术对地下管线进行标识,定位.探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