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线工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管线空间资源、保障城市管线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管线的规划。建设和信息档案等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线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于地下或架设于地上的供水 排水.燃气.燃油 电力。照明。通信,有线电视 公共监控视频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地下管线和地上管线、不包括农业生产管线和工矿企业内的生产管线、第四条,城市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 利用以及城市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市发改.经信.国土资源、财政、公安,人防.园林绿化.城管和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线管理工作,第六条,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对所属城市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应当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安全,城市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 应当及时修复,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破坏地下与地上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并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城市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 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线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提倡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鼓励采用综合管廊 共用管沟.非开挖技术等建设方式建设地下管线。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鼓励地下管线权属.管理单位采用各类先进技术对地下管线进行标识.定位,探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