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线工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管线空间资源。保障城市管线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管线的规划 建设和信息档案等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线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于地下或架设于地上的供水,排水、燃气,燃油,电力 照明,通信,有线电视 公共监控视频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地下管线和地上管线,不包括农业生产管线和工矿企业内的生产管线.第四条,城市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 保管、利用以及城市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 维护工作 市发改 经信。国土资源,财政、公安.人防,园林绿化。城管和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线管理工作,第六条、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对所属城市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应当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安全.城市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 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破坏地下与地上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并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城市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 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线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提倡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鼓励采用综合管廊,共用管沟,非开挖技术等建设方式建设地下管线.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鼓励地下管线权属,管理单位采用各类先进技术对地下管线进行标识。定位、探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