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证书管理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一个有效期内.不少于48学时,第十七条.资格证书、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证书持有人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发证机关审查符合延期条件的 通过,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证书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两年、第十八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证书延期、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延期。申请表,附三。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 体检合格证明,要求与第十三条相同、四。年度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证明。第十九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并注销证书,一,超过相关工种法定退休年龄的,二,未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或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特种作业岗位的。三,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的,四、在一个有效期内有两次.含,以上违章操作纪录的、五。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延期审查不符合,需要注销证书的.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予以注销 第二十条、超过有效期的证书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期。未申请证书延期的、视为证书持有人自愿放弃,证书自动注销 第二十一条 以下相近工种同一人员可以同时申请.一,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二 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三,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第二十二条,证书上姓名 身份证号。操作类别等信息不允许变更、证书持有人需要申请证书注销的.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到相关考核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同时提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申请注销报告 并加按手印。第二十三条。资格证书,遗失的,应当一个月内在原发证机关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报刊上声明作废、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证、办理遗失补证的机关将遗失补证信息录入,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后、予以补办证书 补证后原证书号作废.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 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