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证书管理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一个有效期内、不少于48学时.第十七条,资格证书 有效期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证书持有人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发证机关审查符合延期条件的,通过.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证书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两年,第十八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证书延期。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延期,申请表。附三、二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体检合格证明.要求与第十三条相同、四,年度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证明、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并注销证书,一,超过相关工种法定退休年龄的,二。未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或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特种作业岗位的,三,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的,四.在一个有效期内有两次、含 以上违章操作纪录的.五、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延期审查不符合 需要注销证书的,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予以注销。第二十条、超过有效期的证书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期。未申请证书延期的。视为证书持有人自愿放弃,证书自动注销.第二十一条。以下相近工种同一人员可以同时申请。一。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二。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 三。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 第二十二条。证书上姓名。身份证号.操作类别等信息不允许变更、证书持有人需要申请证书注销的.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到相关考核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提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申请注销报告.并加按手印、第二十三条、资格证书、遗失的 应当一个月内在原发证机关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报刊上声明作废。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证。办理遗失补证的机关将遗失补证信息录入 浙江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后,予以补办证书 补证后原证书号作废、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 倒卖、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