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文明殡葬工作指南 DB37/T 4216-2020
  • 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13年
  • 山东省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B37/T 4189-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元 第2部分:法人单位 DB37/T 4223.2-2020
  • 山东省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物联网规范 DB37/T 4239-2020
  • 山东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DB37/T 4209-2020
  • 山东省低温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DB37/T 4184-2020
  • 山东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DB37/T 4210-2020
  • 山东省防震减灾(地震)科普场馆展品(展项)及布展指南 DB37/T 4185-2020
  •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年
,第二章。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遵守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设立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企业,加强设计 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管理。二,严格执行各项专业技术标准 组织有关单位对给水,排水、供暖。燃气.电气.电讯等管网系统科学设计 合理施工,三,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检查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四。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五、在房屋销售或者租赁合同中明确因工程质量问题退房 保修。赔偿的方式和具体内容,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违规组织施工。随意压缩合理工期.二 签订虚假合同或者对其他参建单位压级.压价,三,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违反工程建设程序.技术标准规范。四,向施工单位提供或者要求施工单位使用假冒伪劣。不合格,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五,要求承包人购买指定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的产品、六,使用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设计文件,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 七,进行工程二次装饰 装修,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八,将已发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另行分包.或者强迫总承包单位分包分项,分部工程,九,将未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未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 十,法规政策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第八条,勘察 设计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勘察。设计业务。二,在勘察现场作业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三,违反规定的深度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四。违反强制性标准 变更设计或者降低设计标准,五。未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或者委派非勘察.设计人员参加技术交底,六。未按规定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委派非工程项目负责人员参加工程质量验收.七、出具违反有关技术标准的勘察、设计文件。八.未按规定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九、法规政策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负责,第十一条.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对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合格书,二。违反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三,法规政策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编制施工方案、按照有关规定以及设计文件.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组织施工。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的 应当对分包单位的质量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施工业务 二 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三 未按规定配备相应资格 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四.违反技术标准或者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偷工减料.压缩工序、五、使用假冒伪劣.不合格。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建筑材料 构配件及设备等、六 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结构检测和功能性试验、七 不及时整改施工质量问题,不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处理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八。使用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技术人员、九,未对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质量检验,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质量取样检测,十 法规政策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监理交底,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业务 二、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资格。数量的项目总监和监理人员、三 对施工单位机构,人员。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落实情况核查不到位。四、违规实施建设工程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违规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检查验收.见证取样,送检等过程控制工作 五。对不合格原材料复检、退场不及时.六.违规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七,迟报.瞒报工程质量事故和其他参建单位违法 违规行为。八。法规政策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第十六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 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 检测报告应当真实,准确 并有检测人员、审核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第十七条 检测单位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 超越等级范围承揽检测业务.二,管理制度缺失或者执行不力、三 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鉴定结论、抽换检测报告.或者伪造 涂改检测数据,四,法规政策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第十八条、建筑预制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在资质范围内生产,供应符合标准的产品。并提供有效质量证明文件,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建筑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代替施工单位制作或者养护混凝土试块。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