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4,2 1、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对各站址的稳定性作出最终评价、对站址的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地基类型作出评价 预测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推荐工程地质条件较优的站址 并确保后阶段勘察不致得出相反的结论,4 2.2。除搜集本规范第4 1。2条所列资料外,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尚应搜集下列资料、1。工程拟建规模、机组容量,总体规划设想等设计资料,2。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3,标示有站址轮廓范围的站区总平面规划布置.取水及冷却系统规划、地热开采和回灌系统规划等图纸文件。4。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调查等资料,4,2、3、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主要任务、1 分析区域地质构造。分析利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料 评价站址及其附近活动断裂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对站址区构造稳定性作出最终评价 2、查明站址及周围的不良地质作用,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对场地稳定性作出最终评价 并提出防治的初步方案,3 初步查明站址内地层成因,时代。岩性分布及各主要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以及站址内地质构造。地下水埋藏条件,水土腐蚀性。4 分析,预测由于地热开采 回灌及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地面沉降,沼泽化,盐渍化,冻融 工程滑坡及其他环境地质问题,5,调查站址压矿及采矿情况,分析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6。提供站址区的地震动参数,确定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对建筑抗震危险,不利、有利及一般地段.并评价地震作用下发生滑坡,崩塌或塌陷的可能性 7。当地震基本烈度大于或等于,度时,应对场地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进行地震液化判别 8,分析可能采用的地基类型并提出建议,当需要时宜对地基处理或桩基方案进行论证。4,2.4,对山区,丘陵区站址勘察 应充分利用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手段,对于复杂场地宜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对中等复杂场地可根据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对简单场地可进行工程地质调查.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站址及其周边地区,测绘地形图比例尺宜为1 1000、1,5000 4 2 5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的站区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点可按网格状并兼顾总平面图布置.勘探网范围宜超出拟建站区轮廓一定范围,2、山区站址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并应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覆盖层厚度变化较大的地段适当加密勘探点。3,勘探点间距和数量应按场地的复杂程度确定 复杂场地勘探点间距可为100、150m.每站址勘探点数量不宜小于9个.中等复杂场地和简单场地勘探点间距可为150、300m.每站址勘探点数量不宜小于6个。4,第四系地层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宜为20,30m,一般性勘探点宜为15.20m,软土场地.尚应按规定加大勘探点深度,当预定勘探深度内遇见基岩时,可适当调整终孔深度.但控制性勘探点应进入中等、微风化基岩3、5m 一般性勘探点应进入基岩、5,当基岩裸露或浅埋时,宜布置部分探井或探槽.4.2.6。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采取有代表性的不扰动土 地下水试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水质分析试验 每一主要土层的试样不宜少于6件、4。2、7、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取水建筑物.地热井口和回灌场地地段的勘察 应以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为主.必要时可布置一定数量的勘探工作 4 2,8,地热电站与活动断裂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4,2.9。当天然地基方案难以成立时 应对地基处理方法和桩基选型进行分析论证。并应推荐地基处理方法或桩基础方案,4.2.10,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按本规范第4 1、5条的规定进行站址比选.并应推荐工程地质条件较优的建设站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