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4 2。1、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对各站址的稳定性作出最终评价。对站址的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地基类型作出评价。预测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推荐工程地质条件较优的站址,并确保后阶段勘察不致得出相反的结论,4、2,2.除搜集本规范第4。1。2条所列资料外,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尚应搜集下列资料.1,工程拟建规模、机组容量,总体规划设想等设计资料 2、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3、标示有站址轮廓范围的站区总平面规划布置,取水及冷却系统规划、地热开采和回灌系统规划等图纸文件 4、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调查等资料,4.2,3.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主要任务 1.分析区域地质构造 分析利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料.评价站址及其附近活动断裂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对站址区构造稳定性作出最终评价。2,查明站址及周围的不良地质作用,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对场地稳定性作出最终评价、并提出防治的初步方案,3,初步查明站址内地层成因.时代,岩性分布及各主要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以及站址内地质构造,地下水埋藏条件、水土腐蚀性,4、分析、预测由于地热开采,回灌及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地面沉降,沼泽化,盐渍化 冻融。工程滑坡及其他环境地质问题、5 调查站址压矿及采矿情况,分析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6。提供站址区的地震动参数,确定建筑场地类别、划分对建筑抗震危险。不利 有利及一般地段、并评价地震作用下发生滑坡.崩塌或塌陷的可能性,7,当地震基本烈度大于或等于.度时、应对场地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进行地震液化判别、8,分析可能采用的地基类型并提出建议、当需要时宜对地基处理或桩基方案进行论证 4。2.4、对山区。丘陵区站址勘察,应充分利用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手段.对于复杂场地宜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对中等复杂场地可根据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对简单场地可进行工程地质调查、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站址及其周边地区、测绘地形图比例尺宜为1。1000,1。5000 4,2,5,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的站区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可按网格状并兼顾总平面图布置、勘探网范围宜超出拟建站区轮廓一定范围.2 山区站址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并应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覆盖层厚度变化较大的地段适当加密勘探点。3、勘探点间距和数量应按场地的复杂程度确定。复杂场地勘探点间距可为100,150m,每站址勘探点数量不宜小于9个 中等复杂场地和简单场地勘探点间距可为150。300m、每站址勘探点数量不宜小于6个,4、第四系地层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宜为20.30m 一般性勘探点宜为15.20m。软土场地 尚应按规定加大勘探点深度。当预定勘探深度内遇见基岩时、可适当调整终孔深度,但控制性勘探点应进入中等,微风化基岩3、5m。一般性勘探点应进入基岩,5,当基岩裸露或浅埋时,宜布置部分探井或探槽,4,2,6。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采取有代表性的不扰动土 地下水试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水质分析试验.每一主要土层的试样不宜少于6件.4,2,7 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取水建筑物 地热井口和回灌场地地段的勘察 应以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为主 必要时可布置一定数量的勘探工作、4 2 8、地热电站与活动断裂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4、2,9、当天然地基方案难以成立时,应对地基处理方法和桩基选型进行分析论证,并应推荐地基处理方法或桩基础方案.4,2.10.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按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进行站址比选、并应推荐工程地质条件较优的建设站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