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 4.2 1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对各站址的稳定性作出最终评价。对站址的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地基类型作出评价。预测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推荐工程地质条件较优的站址.并确保后阶段勘察不致得出相反的结论 4 2,2,除搜集本规范第4,1.2条所列资料外,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尚应搜集下列资料,1.工程拟建规模,机组容量,总体规划设想等设计资料、2,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3。标示有站址轮廓范围的站区总平面规划布置,取水及冷却系统规划。地热开采和回灌系统规划等图纸文件,4 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调查等资料,4,2,3,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主要任务,1.分析区域地质构造.分析利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料 评价站址及其附近活动断裂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对站址区构造稳定性作出最终评价.2、查明站址及周围的不良地质作用 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对场地稳定性作出最终评价。并提出防治的初步方案.3、初步查明站址内地层成因,时代.岩性分布及各主要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以及站址内地质构造、地下水埋藏条件 水土腐蚀性,4,分析。预测由于地热开采,回灌及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地面沉降、沼泽化,盐渍化.冻融。工程滑坡及其他环境地质问题、5.调查站址压矿及采矿情况 分析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6,提供站址区的地震动参数.确定建筑场地类别 划分对建筑抗震危险、不利,有利及一般地段 并评价地震作用下发生滑坡 崩塌或塌陷的可能性 7。当地震基本烈度大于或等于。度时 应对场地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进行地震液化判别、8,分析可能采用的地基类型并提出建议.当需要时宜对地基处理或桩基方案进行论证 4、2.4 对山区、丘陵区站址勘察.应充分利用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手段,对于复杂场地宜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对中等复杂场地可根据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对简单场地可进行工程地质调查.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站址及其周边地区 测绘地形图比例尺宜为1.1000、1,5000,4.2。5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的站区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点可按网格状并兼顾总平面图布置.勘探网范围宜超出拟建站区轮廓一定范围、2 山区站址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并应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覆盖层厚度变化较大的地段适当加密勘探点 3 勘探点间距和数量应按场地的复杂程度确定、复杂场地勘探点间距可为100。150m,每站址勘探点数量不宜小于9个,中等复杂场地和简单场地勘探点间距可为150 300m,每站址勘探点数量不宜小于6个.4、第四系地层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宜为20、30m、一般性勘探点宜为15 20m。软土场地。尚应按规定加大勘探点深度、当预定勘探深度内遇见基岩时,可适当调整终孔深度。但控制性勘探点应进入中等 微风化基岩3,5m。一般性勘探点应进入基岩、5 当基岩裸露或浅埋时.宜布置部分探井或探槽 4 2 6,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采取有代表性的不扰动土.地下水试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水质分析试验 每一主要土层的试样不宜少于6件.4 2,7、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取水建筑物。地热井口和回灌场地地段的勘察.应以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为主。必要时可布置一定数量的勘探工作。4,2、8.地热电站与活动断裂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6.1节的规定。4、2,9,当天然地基方案难以成立时,应对地基处理方法和桩基选型进行分析论证。并应推荐地基处理方法或桩基础方案。4.2.10,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应按本规范第4.1,5条的规定进行站址比选。并应推荐工程地质条件较优的建设站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