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4.4,1、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应针对不同建筑物的特点.对各建筑地段的地基作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评价.并应为地基基础的设计、施工.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环境地质问题的整治提供详尽的岩土工程资料,4。4.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宜包括下列资料和文件.1.施工图设计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任务书,2,具有坐标 地形的总平面布置图、3、各建筑物的室内地坪及室外地面标高。上部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及拟定的尺寸.拟定基础埋深及基底单位荷载,地基处理方案和要求。4,取水建筑物拟采用的施工方法以及地热流体.取水 地热尾水等管线的路径.转角坐标及架.敷.设方式等 5 前阶段勘察资料,初步设计审查意见.4、4,3。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应包括下列主要任务。1.查明各建筑地段的地基岩土类别 层次.厚度及沿垂直和水平方向的分布规律。2,提供地基岩土承载力、抗剪强度,压缩模量等地基基础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3。查明各建筑地段地下水埋藏条件,水位变化幅度。当需要降水时应提出降水方案建议,并提供地层渗透性指标,4,进一步查明边坡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为边坡设计提出所需的岩土参数。5,提出基坑开挖 降水建议措施,推荐基坑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并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6 当需要时 为环境工程地质问题的治理提供资料。4 4,4.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探点的布置应根据各建筑物,或设备,的重要类别及建筑场地的复杂程度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中等复杂场地.一级建筑物及需要进行变形计算的二级建筑物。重要设备基础 应沿主要柱列线、基础轴线或周线布置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为15,30m,对于其他建筑物,可沿建筑物的轮廓线布置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为25。50m、2。对复杂场地,应适当加密勘探点,必要时还应逐基勘探,3,对简单场地、可按方格网布置勘探点。间距宜为30、50m。但重要建筑物应有适量的勘探点控制、4、4.5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探点深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按承载力计算的地基,勘探点深度应以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为原则.勘探点深度不应小于基础以下条形基础宽度的3倍、单独基础宽度的1。5倍。且不应小于基础底面以下5m.2.对需进行变形验算的地基、一般性勘探点深度应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控制性勘探点的深度尚应超过地基沉降计算深度.地基沉降计算深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性勘探点的深度应根据基础底面宽度及地基土的类别按表4,4,5确定、但不应小于基础底面以下8m。表4.4,5 控制性勘探点深度 注,1.本表适用于采用天然地基的均匀土层 当软弱下卧层厚度较大时应适当增加,2,圆形基础可采用直径d代替基础底面宽度。3 当场地有大面积堆载时.应根据荷载大小及基础底面积适当加深 4,对特殊性岩土,勘探深度应满足相应地基计算的要求。3,对于岩石地基.勘探点深度应根据岩石性质及风化程度进行适当调整。控制性勘探点应进入基础底面以下强风化层不小于5m,或进入中等,微风化基岩1、3m.一般性勘探点应钻入基岩并准确判明岩性及风化程度,4。对岩溶场地、勘探点深度应进入基础底面。或洞底。以下完整岩体不小于3。5m.5。当需要采用桩基础或进行地基处理时。勘探点深度应满足地基处理 桩基础设计的要求、4 4 6。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每一建筑地段不应小于2个,对复杂场地和重要建筑地段应适当增加。2,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数量、每一主要土层的不扰动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3,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对特殊性岩土或进行特殊地质条件勘察.取土试样或原位测试尚应满足其地基计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