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设立与建设第八条.市科技局根据我市科技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编制,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第九条 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创能力的科研机构均可独立申报实验室建设、鼓励我市高校 科研院所,其他科研机构和市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实验室建设.第十条、实验室不搞重复建设、不受理与已建实验室重复或类似的建设申请,第十一条。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基本条件、一,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所申报领域在省内外有一定优势和特色,具备承担国家,省和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3年承担过一定数量的省 市级重大科研项目 在国内外较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论文 并有科研成果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二。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有一支规模适度 学术水平较高。年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1,实验室主任应为本领域的优秀学科 学术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年富力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民主的学术作风,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2,学术委员会主任应由正高职称科技专家担任,学术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 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 50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3.固定或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的科研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并有必要的技术和服务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 50周岁以下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三 有必要的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 件,拥有相对独立的科研用房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并由实验室统一管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验室条。件建设.科研活动及实验室运行经费的支出、四、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按实验室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建立较完善的运行制度,新组建的研究院所申报实验室建设的初始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十二条,实验室按下列程序申报.建设,一,填表申报、依托单位根据,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的要求.填写 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 编写,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在温州的省.市属高校及科研院所和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托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二,审查立项.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 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市科技局通知依托单位编写 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正式批准立项,三,建设实施,依托单位根据.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要求,实施实验室建设,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四.验收授牌。实验室建设到期后,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按照,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市科技局下达认定文件并统一授牌 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实验室建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