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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设立与建设第八条,市科技局根据我市科技发展和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编制。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第九条.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创能力的科研机构均可独立申报实验室建设,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其他科研机构和市外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实验室建设.第十条、实验室不搞重复建设,不受理与已建实验室重复或类似的建设申请 第十一条,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基本条件 一 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所申报领域在省内外有一定优势和特色,具备承担国家 省和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3年承担过一定数量的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较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论文,并有科研成果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二,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团队。有一支规模适度,学术水平较高 年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1 实验室主任应为本领域的优秀学科.学术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年富力强,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民主的学术作风.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2.学术委员会主任应由正高职称科技专家担任 学术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 50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3。固定或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的科研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并有必要的技术和服务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50周岁以下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有必要的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拥有相对独立的科研用房3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原值.不低于200万元、并由实验室统一管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实验室条,件建设。科研活动及实验室运行经费的支出,四 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按实验室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建立较完善的运行制度。新组建的研究院所申报实验室建设的初始条.件可适当放宽,第十二条,实验室按下列程序申报.建设,一,填表申报。依托单位根据。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的要求,填写 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编写.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科技局。在温州的省,市属高校及科研院所和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托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二 审查立项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市科技局通知依托单位编写.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正式批准立项。三,建设实施,依托单位根据.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要求,实施实验室建设.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四,验收授牌,实验室建设到期后.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按照。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 市科技局下达认定文件并统一授牌。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实验室建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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