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附,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了规范和推进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周。霁 市长.副组长 张维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梁吉祥。市人大副主任 成佳刚,副市长.卢富昌。市政协副主席、成.员,王桂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安龙.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茂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投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陈新荣。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崔晓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志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程登明、市发改委主任。郑文成。市住建委主任、曹芳明.市民政局局长,吴先锋、市财政局局长。孙照军、市人社局局长。乔,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栋林。市水利水电局局长 姜胜启、市林业局局长 吴成昌 市环保局局长,孙乃敏,市公安局副局长.熊玉泉,市房管局局长.李、翔 市规划局局长。张新艺.市商务局局长.向长志.市广电局局长,王有群,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柯尊群 市人防办主任。李宏根,市市政园林局局长,方兴勇,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张慧莉,茅箭区委书记,赵。哲、茅箭区区长。刘学华。张湾区委书记,朱、芳.张湾区区长,李建锋,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郑文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