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附,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了规范和推进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周,霁 市长,副组长、张维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吉祥 市人大副主任 成佳刚,副市长 卢富昌。市政协副主席,成 员.王桂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安龙。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茂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投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陈新荣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崔晓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志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登明.市发改委主任.郑文成 市住建委主任。曹芳明,市民政局局长。吴先锋、市财政局局长。孙照军,市人社局局长。乔,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栋林,市水利水电局局长、姜胜启,市林业局局长、吴成昌。市环保局局长.孙乃敏,市公安局副局长 熊玉泉,市房管局局长、李,翔。市规划局局长,张新艺,市商务局局长,向长志,市广电局局长,王有群.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柯尊群、市人防办主任,李宏根。市市政园林局局长,方兴勇,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慧莉,茅箭区委书记、赵 哲.茅箭区区长 刘学华,张湾区委书记 朱,芳,张湾区区长 李建锋。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郑文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