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为两年,附.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了规范和推进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 周、霁。市长。副组长,张维国。市委常委 常务副市长.梁吉祥 市人大副主任、成佳刚.副市长。卢富昌 市政协副主席 成、员 王桂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安龙、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茂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投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陈新荣,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崔晓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志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程登明,市发改委主任,郑文成、市住建委主任,曹芳明,市民政局局长 吴先锋。市财政局局长,孙照军.市人社局局长.乔,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栋林。市水利水电局局长.姜胜启,市林业局局长,吴成昌 市环保局局长、孙乃敏。市公安局副局长 熊玉泉 市房管局局长.李 翔 市规划局局长,张新艺,市商务局局长 向长志,市广电局局长。王有群.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柯尊群、市人防办主任、李宏根.市市政园林局局长,方兴勇.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张慧莉,茅箭区委书记、赵.哲 茅箭区区长 刘学华。张湾区委书记,朱,芳 张湾区区长.李建锋、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郑文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