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附.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了规范和推进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经市政府研究 决定成立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周,霁,市长 副组长,张维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吉祥,市人大副主任,成佳刚.副市长。卢富昌,市政协副主席。成、员,王桂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安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茂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投公司常务副董事长 陈新荣.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崔晓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志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程登明 市发改委主任,郑文成、市住建委主任,曹芳明,市民政局局长.吴先锋。市财政局局长,孙照军.市人社局局长,乔、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栋林.市水利水电局局长。姜胜启,市林业局局长,吴成昌.市环保局局长 孙乃敏。市公安局副局长、熊玉泉。市房管局局长,李,翔 市规划局局长 张新艺.市商务局局长.向长志,市广电局局长、王有群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柯尊群。市人防办主任 李宏根.市市政园林局局长.方兴勇.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慧莉。茅箭区委书记,赵、哲,茅箭区区长,刘学华、张湾区委书记.朱,芳。张湾区区长。李建锋,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郑文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