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附 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了规范和推进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周.霁,市长,副组长。张维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吉祥,市人大副主任,成佳刚。副市长 卢富昌,市政协副主席。成.员、王桂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安龙,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茂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投公司常务副董事长 陈新荣、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崔晓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志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程登明,市发改委主任。郑文成.市住建委主任 曹芳明,市民政局局长 吴先锋 市财政局局长 孙照军,市人社局局长、乔 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栋林 市水利水电局局长。姜胜启 市林业局局长。吴成昌,市环保局局长 孙乃敏.市公安局副局长、熊玉泉、市房管局局长,李、翔、市规划局局长.张新艺.市商务局局长、向长志 市广电局局长 王有群.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柯尊群。市人防办主任,李宏根,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方兴勇,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张慧莉、茅箭区委书记.赵 哲.茅箭区区长。刘学华、张湾区委书记.朱。芳,张湾区区长 李建锋.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郑文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