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附 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了规范和推进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 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 周 霁、市长,副组长、张维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吉祥、市人大副主任。成佳刚。副市长,卢富昌 市政协副主席、成,员、王桂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安龙,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茂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投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陈新荣。市纪委副书记 监察局长,崔晓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志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程登明。市发改委主任.郑文成、市住建委主任 曹芳明,市民政局局长、吴先锋 市财政局局长。孙照军.市人社局局长、乔.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栋林。市水利水电局局长。姜胜启.市林业局局长、吴成昌、市环保局局长,孙乃敏,市公安局副局长,熊玉泉、市房管局局长,李、翔、市规划局局长 张新艺。市商务局局长.向长志,市广电局局长.王有群。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柯尊群 市人防办主任,李宏根 市市政园林局局长、方兴勇、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张慧莉,茅箭区委书记,赵、哲.茅箭区区长、刘学华,张湾区委书记 朱.芳.张湾区区长,李建锋 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郑文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