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附.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为了规范和推进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 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 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十堰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周、霁,市长。副组长,张维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梁吉祥、市人大副主任.成佳刚,副市长。卢富昌,市政协副主席,成,员.王桂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冯安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茂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城投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陈新荣.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崔晓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志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程登明,市发改委主任 郑文成,市住建委主任、曹芳明、市民政局局长 吴先锋,市财政局局长,孙照军,市人社局局长。乔,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栋林.市水利水电局局长,姜胜启,市林业局局长,吴成昌.市环保局局长,孙乃敏、市公安局副局长。熊玉泉.市房管局局长 李。翔、市规划局局长,张新艺 市商务局局长.向长志 市广电局局长、王有群、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柯尊群。市人防办主任,李宏根.市市政园林局局长,方兴勇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张慧莉.茅箭区委书记.赵。哲,茅箭区区长 刘学华,张湾区委书记.朱,芳,张湾区区长。李建锋,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 郑文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