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控规修改审批程序第九条,控规修编程序 一 控规修编必要性论证报告阶段 1、申请。时限,4个工作日 控规修编由区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向我局提出申请、承办处室收集申报资料、市政府安排的公益性项目由我局委托.2,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在开展必要性论证报告前.承办处室根据控规以及申诉理由提出意见,并将意见提交市规委办公室办公会审议.根据市规办会意见 承办处室将是否开展必要性研究函复申请方、3。修改必要性研究。编制时间不计时限,建议编制时间15个工作日 由申请主体委托编制必要性研究报告、4、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修改必要性报告发放相关处室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 5 专家论证.公示,建议时间10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必要性报告和初审意见转专家论证,公示组织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组织论证和公示部门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6.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承办处室汇总专家论证和公示意见报市规办会审议、审议有修改意见.由承办处室将修改意见反馈申请修改主体,7.审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办处室负责拟定通过专家论证 公示及市规办会审议的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的请示。报市政府批准.二 控规修改方案阶段,1,编制修改方案,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申请主体委托编制修改方案。2。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修改方案发放相关处室初审、3,专家论证公示、建议时间35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和初审意见转专家论证 公示组织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公示,组织论证和公示部门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5、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承办处室报市规办会审议、审议有修改意见 由承办处室负责组织编制单位修改完善.6,审定 时限,3个工作日、承办处室负责拟定通过专家论证.公示及市规办会审议的控规修改方案的请示及批复文件 报市政府批准,7、维护,时限、6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成果移交控规维护部门进行控规维护。第十条、控规调整程序 1.受理申请。时限.2个工作日 控规调整由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土地权属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说明调整理由和调整的必要性、承办处室收集申报资料。2。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经承办处室初审,符合规定的,函告申请单位编制调整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调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方案及总平面或建筑设计方案.3。审查。建议论证时间5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调整方案转相关处室审查.3。专家论证,公示,建议时间35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和初审意见转专家论证 公示组织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公示、组织论证和公示部门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审批处室同时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2013。第34期.出具预条件。公示如有异议.由用地处函告审批处室中止。5,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调整方案提交市规办会审议。并负责组织修改完善、6。审定、时限。会议纪要签发后3个工作日,承办处室负责将审议通过的控规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据此出具的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不再上报市政府 7 维护.时限 6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成果移交控规维护部门进行控规维护 第十一条。控规补充程序 1,受理申请、时限,2个工作日,控规补充由建设单位或土地所有人向我局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和补充的必要性 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的规划补充方案、2、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对补充方案进行初审。3。公示,时限 12个工作日,必要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公示等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4,审定、时限.会议纪要签发后3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控规补充方案按照.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技术审查事项分类分级制度、提交各级会议审定,5,维护。时限。6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控规补充方案成果移交控规维护部门进行控规维护,控规维护办法另行制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