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控规修改审批程序第九条 控规修编程序,一、控规修编必要性论证报告阶段。1。申请.时限,4个工作日 控规修编由区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向我局提出申请,承办处室收集申报资料、市政府安排的公益性项目由我局委托。2 审议,时限 7个工作日.在开展必要性论证报告前,承办处室根据控规以及申诉理由提出意见,并将意见提交市规委办公室办公会审议 根据市规办会意见,承办处室将是否开展必要性研究函复申请方 3,修改必要性研究、编制时间不计时限 建议编制时间15个工作日.由申请主体委托编制必要性研究报告 4.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将修改必要性报告发放相关处室进行初审,初审后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5、专家论证 公示 建议时间10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必要性报告和初审意见转专家论证。公示组织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组织论证和公示部门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6,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承办处室汇总专家论证和公示意见报市规办会审议,审议有修改意见,由承办处室将修改意见反馈申请修改主体。7,审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负责拟定通过专家论证.公示及市规办会审议的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的请示。报市政府批准.二。控规修改方案阶段,1.编制修改方案,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 由申请主体委托编制修改方案,2,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将修改方案发放相关处室初审。3 专家论证公示。建议时间35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和初审意见转专家论证.公示组织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公示,组织论证和公示部门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5.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承办处室报市规办会审议.审议有修改意见 由承办处室负责组织编制单位修改完善.6 审定 时限。3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负责拟定通过专家论证、公示及市规办会审议的控规修改方案的请示及批复文件.报市政府批准,7。维护.时限.6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成果移交控规维护部门进行控规维护、第十条,控规调整程序,1。受理申请。时限.2个工作日,控规调整由区政府 园区管委会,土地权属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说明调整理由和调整的必要性,承办处室收集申报资料.2、初审.时限 3个工作日。经承办处室初审、符合规定的.函告申请单位编制调整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调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调整方案及总平面或建筑设计方案,3,审查,建议论证时间5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调整方案转相关处室审查,3 专家论证,公示,建议时间35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和初审意见转专家论证.公示组织部门、进行专家论证、公示 组织论证和公示部门将意见书面反馈承办处室.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审批处室同时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2013、第34期。出具预条件 公示如有异议、由用地处函告审批处室中止.5,审议,时限,7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调整方案提交市规办会审议。并负责组织修改完善 6。审定,时限、会议纪要签发后3个工作日,承办处室负责将审议通过的控规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据此出具的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不再上报市政府、7,维护、时限,6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控规修改方案成果移交控规维护部门进行控规维护。第十一条,控规补充程序、1,受理申请 时限,2个工作日、控规补充由建设单位或土地所有人向我局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和补充的必要性。并附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的规划补充方案、2。初审,时限,3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对补充方案进行初审,3 公示、时限、12个工作日,必要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公示等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该工作时限不计入办理时限、承办处室负责牵头处理公示后的协调和上访等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4。审定,时限、会议纪要签发后3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控规补充方案按照、太原市城乡规划局技术审查事项分类分级制度,提交各级会议审定 5,维护,时限.6个工作日、承办处室将控规补充方案成果移交控规维护部门进行控规维护。控规维护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