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计算规则1。建筑面积计算 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1 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0米时 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不有隔层 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2。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 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 8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 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3.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6 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1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单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用房.如仓储型超市和大型商场 标准层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4.住宅、办公,酒店.商业等建筑的起居室、入口大厅、回廊等垂拔空间、以及其他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房间。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5。窗台高度不小于0,4米,出挑深度不大于0,6米且高度小于2、2米的悬挑飘窗可不计算建筑面积,其他情况应按普通房间标准计算建筑面积.6、建筑物每个设备平台面积应小于1平方米,个数不多于主要建筑房间个数.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2 容积率指标计算。1、地下室,半地下室为配套建设的车库、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用房,地下库房的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 在满足交通。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地下室.半地下室为商业.办公,娱乐、健身。餐饮等经营性用房及带下沉式庭院的功能性用房单独列出建筑面积 一半计入容积率,2、高层建筑中按规定设置的避难层的建筑面积单独标注 不计入容积率,3,建筑物的阳台、包括凹阳台.挑阳台 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进深不超过2、4米,含2,4米 的 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单独列出建筑面积 并计入容积率.阳台进深超过2.4米的,按其全部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4.每户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占该户套内面积的比例大于15,的,超出部分按全部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5.建筑物的空中花园,入户花园等 参照建筑物阳台计算规定执行,6。突出屋面的附属用房、如,水箱间 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 建筑高度不超过6米.且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层面积1.8的、可不计入容积率,7,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底层设置的公共开放空间及连续廊等非营利功能的空间。其建筑面积应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3,建设用地面积计算,建设用地面积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计算 但道路规划红线和河道蓝线内的面积不计入,4 建筑间距计算.1,建筑间距为相邻两栋建筑外墙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外墙有凸出时,按凸面外缘计算。2。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如阳台。楼梯平台,挑廊等 按出挑的部位进行计算。5 建筑遮挡高度计算。1、从北侧建筑底层 计算层,窗台起算、到南侧建筑顶部遮阳线.2。建筑物局部物出挑遮挡阳光的 计算高度部分同4。2,3 水箱。楼梯间 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米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面积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总宽度三分之一的,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不计入建筑高度。4,当建筑物处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范围或航空.电台 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 军事工程等有净空控制的区域,其高度的计算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