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绿地和景观、6,1.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m3,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3 人.居住区 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 5m2。人 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6,2,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公共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6,3.居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5.商业服务业.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应小于25.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 绿地率不应小于35,表6,3 各类用地绿地率控制指标用地类别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居住用地.35 50、商业服务业、公用设施。25、30。行政办公,文化 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用地,35。40、工业用地 20,公园绿地.75、防护绿地,90,广场用地 25 27.优美小镇。29.40.6、4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表6、4规定。表6,4、道路绿地率控制指标园林景观路不小于45,红线宽度大于50米不小于35,红线宽度大于40、50米不小于30,红线宽度小于40米不小于25、6.5,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 5m,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6,6,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 集中成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鼓励采用立体绿化与垂直绿化 6.7,沿街不应设置实体围墙.确需砌筑的实体围墙,形式应加以美化、与周围景观协调 高度不宜超过2,2m、6.8.封闭阳台.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铁栅等户外设施的安装 宜以楼幢为单位统一进行 不得影响城市景观,6 9。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红线的立柱 台阶等.雨蓬、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外挑部分不得挑出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总宽度的1,4。且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m,一层空调室外机安装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m,6,10.设置广告.招牌 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 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物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6.11。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风景游览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内设置广告 招牌.指示牌等,其形式应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文化设施、政府行政用地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