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绿地和景观。6 1,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 组团不少于0。5m3,人,小区 含组团、不少于1m3。人,居住区 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 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6 2,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公共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 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6.3,居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5.商业服务业.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应小于25 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应小于35,表6。3。各类用地绿地率控制指标用地类别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居住用地,35、50、商业服务业,公用设施.25、30、行政办公,文化 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用地、35、40,工业用地.20。公园绿地、75 防护绿地,90 广场用地 25、27、优美小镇,29,40,6 4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表6.4规定、表6,4 道路绿地率控制指标园林景观路不小于45.红线宽度大于50米不小于35 红线宽度大于40,50米不小于30,红线宽度小于40米不小于25.6。5。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 5m.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6、6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集中成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鼓励采用立体绿化与垂直绿化。6,7 沿街不应设置实体围墙,确需砌筑的实体围墙,形式应加以美化。与周围景观协调、高度不宜超过2 2m 6。8.封闭阳台.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 防盗铁栅等户外设施的安装,宜以楼幢为单位统一进行,不得影响城市景观.6,9、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红线的立柱,台阶等,雨蓬,招牌,灯饰等可外挑 但外挑部分不得挑出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总宽度的1 4 且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m、一层空调室外机安装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m,6。10,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物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6。11、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风景游览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内设置广告 招牌、指示牌等、其形式应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文化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