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绿地和景观 6,1.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m3.人,小区 含组团 不少于1m3 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 灵活使用.6。2、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公共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6。3,居住区绿地率不应小于35.商业服务业 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应小于25,行政办公 文化 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应小于35,表6,3。各类用地绿地率控制指标用地类别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居住用地.35,50.商业服务业。公用设施.25.30,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用地,35,40.工业用地、20.公园绿地。75,防护绿地,90。广场用地.25。27、优美小镇 29 40,6,4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表6、4规定 表6。4.道路绿地率控制指标园林景观路不小于45.红线宽度大于50米不小于35、红线宽度大于40,50米不小于30 红线宽度小于40米不小于25。6,5、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 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 6、6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集中成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鼓励采用立体绿化与垂直绿化.6,7、沿街不应设置实体围墙.确需砌筑的实体围墙,形式应加以美化.与周围景观协调,高度不宜超过2,2m、6、8 封闭阳台、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铁栅等户外设施的安装,宜以楼幢为单位统一进行 不得影响城市景观,6、9,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红线的立柱 台阶等。雨蓬、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外挑部分不得挑出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总宽度的1 4,且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m。一层空调室外机安装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m.6。10、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物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6,11.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风景游览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内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等,其形式应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文化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