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天然气系统6,1。天然气气质6,1 1,进入电厂的天然气气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中二类气的要求、同时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的有关规定,6.1、2.当燃气轮机制造厂对气质 主要指有害化学物质.有更高的要求时。进入电厂的天然气还应满足燃气轮机的要求,天然气在电厂内经机械过滤。加热.如需要.及调压后 最终应满足燃气轮机制造厂对天然气各项指标的要求,6,2。天然气系统及设备、管道布置6.2,1,天然气管道应根据管道沿线左右各200m范围内,居民户数和建构筑物密集程度所对应的强度设计系数进行设计。管道地区等级划分及强度设计系数F取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中有关规定执行。但强度设计系数F不得大于0、5.6,2。2、强度计算中钢管的温度折减系数t,按表6、2。2取值,表6、2,2.钢管的温度折减系数。温度,温度折减系数t,250或以下,121或以下.1 0003001490,9673501770、9334002040 9004502320 867注。对于中间温度,折减系数按插入法求得,6,2,3,厂内天然气管道宜高支架敷设.低支架沿地面敷设或直埋敷设,不宜采用管沟敷设,直埋管线在穿越车行道路时应采用外套管保护.6 2.4、埋地天然气管道应设置转角桩,交叉和警示牌等永久性标志,易于受到车辆碰撞和破坏的管段,应设置警示牌,并采取保护措施。架空敷设的天然气管道应有明显警示标志 6,2、5,除必须用法兰连接外.天然气管道管段应采用焊接连接、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25mm的管道和阀门采用锥管螺纹连接时,应在螺纹处采用密封焊.6 2 6、天然气的采样分析宜在现场完成,采样管道不得引入中心化验室,6 2,7、天然气管道不得穿过与其无关的建筑物,6。2、8、天然气进厂总管交接点处应采用绝缘接头或绝缘法兰,天然气总管上应设置手动隔离阀和紧急切断阀.6.2.9.天然气管道不得和空气管道固定相联、6.2、10。厂内应设置天然气管道停用时的惰性气体置换系统,置换气体的容量宜为被置换气体总容量的2倍 6.2.11 在可能积液的天然气管道的低点应设排液管及两道排液阀 排出的液体应排至密闭系统,6。2、12,进出装置的天然气管道、应在装置进出口处设截断阀或其他截断设施、阀门泄漏等级需达VI级,确保装置检修安全。6.2、13、与高温燃烧设备连接的天然气管道。应在进炉前设2个截断阀 两阀间应设检查阀。6,2,14 天然气系统管道的防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规定,管道如采用PE防腐,应符合、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 T0413和其他相关规范的规定、管道如采用牺牲阳极,阴极保护.应符合。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 SY T。0019的规定、6,2,15 当天然气地面管道需要保温时,保温及保护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6、2,16,厂区露天布置及厂房内布置的天然气设备及管道区域上方.应设置天然气泄漏探测报警和火焰探测报警装置。其报警信号应引至集中控制室,6 2、17.应定期对厂内天然气管道的防腐层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防腐层破损.并进行修补。6,3,天然气加热炉6。3 1、天然气加热炉,宜集中布置在天然气装置区的边缘.且位于天然气设备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6 3.2.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时,天然气应通过电加热器后再减压。以保证进入加热炉的天然气为干气,加热炉入口配气管网的设计压力不宜大于0.5MPa.6,3、3、天然气加热炉附属的燃料气加热器等与炉体的防火间距不限。6.3,4,加热炉燃料气调节阀前的管道压力等于或小于0,4MPa、且无低压自动保护仪表时.应在每个燃料气调节阀与加热炉之间设置阻火器,6、4。天然气调压站6,4。1,天然气调压站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6,4、2 天然气调压站半露天布置时 其顶棚结构不应产生天然气积聚、6.5.天然气泄压和放空设施6。5,1.天然气调压器前。后,如果因为压缩机或气源的压力控制失灵或其他原因 可能使管道系统及设备内的介质压力超过最大允许操作压力者,应装设泄压放空设施或超压关断阀 如设有泄压放空设施,泄压放空的天然气应排入放空竖管,6、5、2 天然气系统中。两个同时关闭的关断阀之间的管道上.应安装自动放空阀及放空管.为使管道系统放空而配置的连接管尺寸和能力,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管段尽快放空,放空阀直径与放空管直径应相等。紧急放空的天然气应排入放空竖管,6,5 3 在天然气系统中存在超压可能的受压设备和容器或与其直接相连的管道上、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根据布置或安全要求、设备安全阀排放管可单独引至安全区域排放、也可部分集中引至同等压力等级的放空管排放。放散气体排入大气应符合环保和防火要求,单独排放时应注意防止被吸入通风系统。窗口或相邻建筑,6。5、4 安全阀的定压应小于或等于受压设备和容器的设计压力.安全阀的定压P0应根据管道最大允许操作压力P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P,1 8MPa时。P0,P,0、18MPa,2。当1、8MPa、P.7.5MPa时,P0,1.1P、3、当P。7 5MPa时。P0,1.05P.6.5.5、安全阀泄放管的直径应按下列要求计算。1,单个安全阀的泄放管直径、应按背压不大于该阀泄放压力的10。确定,但不应小于安全阀的出口直径.2 连接多个安全阀的泄放管直径,应按所有安全阀同时泄放时产生的背压不大于其中任何一个安全阀的泄放压力的10,确定,且泄放管截面积不应小于各安全阀泄放支管截面积之和.6 5 6,高压、低压放空管宜分别设置。并应直接与放空竖管连接 6 5.7.不同排放压力的可燃气体放空管接入同一排放系统时,应确保不同压力的放空点能同时安全排放.6.5 8,经放空竖管,安全阀放散管、或手工放散管排出的天然气应确保在可能存在点火源的区域内不会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6.5、9。放空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放空竖管直径应满足最大的放空量要求.2.严禁在放空竖管顶端装设弯管 3,放空竖管底部弯管和相连接的水平放空引出管必须埋地.弯管前的水平埋设直管段必须进行锚固。4,放空竖管应有稳管加固措施.6、5 10.厂内天然气系统应设置用于气体置换的吹扫和取样接头及放散管等。根据布置或安全要求、放散管可单独引至安全区域排放。也可部分集中引至同等压力等级的放空管排放、放散气体排入大气应符合环保和防火要求.单独排放时应注意防止被吸入通风系统,窗口或相邻建筑、6.5 11,放空竖管应设置在不致发生火灾危险的地方、其高度应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2m以上 且总高度不应小于10m,6,5、12、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放空竖管口或放散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2m以上.对位于1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顶、应满足图6、5。12的要求。图6.5、12 可燃气体放空竖管口或放散管口允许最低高度示意图。6、6,危险区域划分6 6。1、燃用天然气的联合循环电厂应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的工作,6.6。2,危险区域划分的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执行.同时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中的相关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