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监,测 7.1 一般规定7。1,1 施工监测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监测方案,监测工作应贯穿于钢管支撑的安装 使用,拆卸全过程,应从钢管支撑安装开始,直至拆卸完成为止。并应加强巡查,钢管支撑监测项目应符合表7、1、1的规定,基坑工程其它监测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的规定.表7,1。1,钢管支撑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基坑安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支撑轴向压力 应测应测可测立柱竖向位移应测宜测可测。注,基坑安全等级的划分按现行行业标准 基坑工程支护技术规程、JGJ。120执行,7.1.2,对监测轴向压力的支撑钢管应同时监测其两端的沉降 7 1.3。监测报警值应根据钢管支撑结构设计的限值。材料强度要求以及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综合确定。7,1.4,钢管支撑监测项目的控制指标应按,分区.分级、分阶段,的原则制定 7、1、5,钢管支撑轴向压力监测应优先采用无线监测设备,7.1.6.轴力计应安装在钢管支撑的端部。且应满足钢管支撑的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表面应变计应焊接在钢管支撑表面 7.1.7,立柱沉降和支撑两端点的沉降宜使用精密水准仪和铟钢尺测量 7。1、8。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测元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精度和量程的要求 2。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3、经过校准或标定,并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4 现场布置不得影响正常施工、5。设备安装位置不得影响被监测的钢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