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2。灭火剂设计用量和储存量3。2.1 灭火剂设计用量应按下式计算、估算时也可用本规范附录A中淹没系数乘以防护区净容积除以IG、541的蒸汽比容确定,3.2.1 式中.M,灭火剂设计用量.V 防护区净容积、m3,S 防护区内IG,541过热蒸汽比容 m3,可由近似求得 t 防护区内预期最低环境温度,C.灭火剂设计浓度.V、V,K,防护区海拔高度修正系数,可由近似求得,H,海拔高度.m。3,2,2灭火剂储存量计算、1,储存容器和管网中的灭火剂剩余量不予计算.2 灭火剂储存容器数量可按下式计算,3,2。2.1,式中,N 灭火剂储存容器数 只 M1.每只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量,3,灭火剂储存量可按下式计算 3.2。2 2,式中。Mo,灭火剂储存量,3,2.3。确定灭火剂设计浓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扑灭可燃液体火灾,可熔化固体火灾 可燃气体火灾。可燃固体的表面火灾。电气火灾的最小设计灭火浓度应为37.5 2,部分可燃液体的最小设计灭火浓度应按附录B确定,3,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的最大设计浓度为43.并应在防护区预期最高环境温度条件下进行校核,当防护区内最高浓度超过最高安全浓度标准时、应按3。1、3中第4款的规定处理。4.存在多种可燃物时 灭火剂的设计浓度应根据可燃物中的最大设计浓度来确定,5.对有爆炸危险的防护区应采用惰化浓度 部分可燃物的最小惰化浓度可按附录C确定、3.2,4 当一套组合分配系统保护的防护区数量超过8个,或者防护区为不间断保护重要场所 或者在48h内补充灭火剂有困难时.应设置灭火剂备用量和备用启动装置,备用量应为100。灭火剂储存量、备用启动装置应为100、启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