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 0,1 光缆厂生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流程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执行、3 0,2、生产设备中转库或暂存场所的有效空间高度 门的高度及宽度应能满足储存设备最大外包装箱及搬运工具的出入要求.地面应平整且满足搬运最重设备的荷载要求,3、0,3,生产设备存放地应留有设备出库时叉车等搬运工具通道.3、0,4 小型精密生产设备应存放在器材架上 不得堆叠。3,0。5,生产设备不得与腐蚀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一起、3,0,6,安装光纤着色机等有局部排风要求的车间,开设排风孔洞及废气排放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523的有关规定.3 0,7.光纤着色厂房应有保温。保湿及保洁基础措施,宜有空气调节设施 应能使环境温度保持在15。25、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 3。0。8,光纤二次套塑厂房应有保湿措施、宜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3,0,9,当安装场所为普通水泥地面时、绞合生产线等重大型设备及龙门架等有悬梁的地方应进行荷载计算或确认,并应设加固基础,3,0.10 二次套塑及护套生产线应设置冷却水循环系统、水,气等有压管道应根据压力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泄漏措施.气管应有过滤措施.3。0、11.厂房地面上的沟.槽应处理干净 地面应平整且能满足叉车搬运最重设备的荷载要求、3.0.12.起重工 焊工。电工应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