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房屋拆迁的管理 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及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镇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生态环境改善和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拆迁人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桂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 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建设规划。发改.房产,公安、工商,市容等部门及各城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相互配合。协助市拆迁办做好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确保房屋拆迁的顺利进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