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投.标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其经营范围和资质等级与招标项目相适应、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并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四,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财务能力.五,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招标、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也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随投标文件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金额不低于投标报价的百分之十、委托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也应当向招标人交纳 投标人未中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其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退还.投标人中标的 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退出投标活动.以及中标后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人如逾期或拒签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返还双倍保证金。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二 投标报价表 三.技术文件.四 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分正本与副本、投标时应当注明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出卖、转让其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得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