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活动,第三条 自治区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单位全面负责 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事业所需经费单列,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各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第八条.自治区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科学研究。技术创新.鼓励使用先进的消防技术和设施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 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第十条、每年的11月9日为自治区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日、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火灾预防,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消防科技研究.参加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