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活动,第三条,自治区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事业所需经费单列 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各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 第八条,自治区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科学研究,技术创新,鼓励使用先进的消防技术和设施。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第十条.每年的11月9日为自治区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日.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火灾预防.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消防科技研究。参加灭火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