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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力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7。1,一般规定7,1,1、电力与照明系统的改造不宜影响既有建筑的工作 生活环境。改造期间应有保障临时用电的技术措施,7,1,2,电力与照明系统的改造设计宜结合系统主要设备的更新换代进行、7.1.3。电力与照明系统的改造应在满足用电安全、功能要求和节能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应采用高效节能的产品和技术.其性能应满足国家及上海市相关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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