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规定2。1。质量管理2。1.1,系统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标准附录A划分,2.1,2,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进行检查,并按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填写有关记录,2,1。3.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联动控制逻辑设计文件等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系统设备的现行国家标准,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应齐全,2、设计单位应向建设,施工 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3,系统设备,组、配,件以及材料应齐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能够保证正常施工、4 与系统施工相关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应符合设计要求。5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2,1、4、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2.1,5 系统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系统施工前,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第2.2节的规定和附录C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对材料 设备及配件进行进场检查。并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填写记录。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2 系统施工过程中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3。各工序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 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认可.不合格应进行整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施工区域的划分 系统的安装工序及本标准第3章的规定和附录C中规定的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对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并应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填写记录,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宜保留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 5 系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6 系统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按设计文件,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E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组织施工单位、设备制造企业对系统进行调试 并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系统调试前 应编制调试方案、7.系统调试结束后应编写调试报告。施工单位 设备制造企业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系统竣工图,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场检查记录 安装质量检查记录、调试记录及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