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 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以及规划区内的城乡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城乡规划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城建 交通、环保。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相关工作.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公布的城乡规划。并有权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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