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信息化应用系统11、2,施工准备11 2,1。本条第1款规定了信息化应用系统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就系统应实现的功能和必须满足的性能要求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对功能的一致意见应按照表B,0,18的规定填入信息化应用系统功能表.并在表中详细说明每项功能实现的效果.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都应明确描述并可检测。11、2,2,本条第4款规定了应请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协助提供与本系统相关的业务基础数据 以便在施工调试时使用最符合实际要求的数据进行调试和检验,11,2,3 本条规定了信息化应用系统施工开始的时机,信息化应用系统需要依赖其他系统,因此应在其依赖的系统施工完毕后才可开始施工.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